设计师
参照《木结构设计标准》GB50005-2017:3.1.1 承重结构用材可采用原木、方木、板材、规格材、层板胶合木、结构复合木材和木基结构板。
参照《木结构设计标准》GB50005-2017:工字形木搁栅 wood I-joist采用规格材或结构用复合材作翼缘,木基结构板材作腹板,并采用结构胶粘剂胶结而组成的工字形截面的受弯构件。
参照《木结构设计标准》GB50005-2017:正交胶合木结构 cross laminated timber structure墙体、楼面板和屋面板等承重构件采用正交胶合木制作的建筑结构。其结构形式主要为箱形结构或板式结构。
参照《木结构设计标准》GB50005-2017:3.1.12 制作构件时,木材含水率应符合下列规定:1 板材、规格材和工厂加工的方木不应大于19%。2 方木、原木受拉构件的连接板不应大于18%。3 作为连接件,不应大于15%。4 胶合木层板和正交胶合木层板应为8%~15%,且同一构件各层木板间的含水率差别不应大于5%。5 井干式木结构构件采用原木制作时不应大于25%;采用方木制作时不应大于20%;...
参照《木结构设计标准》GB50005-2017:木基结构板剪力墙 shear wall of wood-based structural panels面层采用木基结构板,墙骨柱或间柱采用规格材、方木或胶合木而构成的,用于承受竖向和水平作用的墙体。
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第二条【概念定义】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在陆地和海洋生态空间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包括水源汤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海岸防护等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域,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石漠化、海岸侵蚀及沙源流失等生态极脆弱区域,以及其他经评估目前虽然不能确定但具有潜在重要生态价值的区域。
自然资源部《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正面清单】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严禁开展与其主导功能定位不相符合的开发利用活动。禁止新增围填海。(一)原住居民基本生产生活活动。包括:修缮生产生活设施,保留生活必需的种植、放牧、捕捞、养殖,服务于原住居民基本生产生活需要的电力、供水、...
自然资源部《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自然保护地调整】自然保护地等禁止开发区域边界范围发生调整的,生态保护红线相应调整。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据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文件,调整生态保护红线,并报自然资源部备案。涉及多个省域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做好省际间的沟通衔接。
自然资源部《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划定要求】各省(区、市)根据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格局,在科学评估基础上,识别生态功能极重要、生态极脆弱区域,以及其他经评估目前虽然不能确定但具有潜在重要生态价值的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做到应划尽划、应保尽保。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应协调好与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以及已有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活动的矛盾冲突,确保三条控制线不交叉不重叠。为保持生态系...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规划实施学术委员会、中国城市规划学会乡村规划与建设学术委员会以及成都、珠海、重庆、临沂、杭州等多地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中国人民大学、同济大学、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四所高校,向全国发出倡议—— “成都共识:建构全国乡村规划师制度”。即践行生态文明思想;明确职责定位;引导多元主体参与;建立岗位基本职责;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充分赋能授权;加强对话交流。大力倡导“乡村规划师+”模式,以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