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人
历史建筑一般指经城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的具有一定保护价值,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的建筑物、构筑物。
历史环境要素指反映历史风貌的古井、古桥、渡槽、围墙、石阶、铺地、驳岸、古树名木等。
历史军事建筑及构筑物指历史著名战役遗址和纪念地;代表不同时期军事特色的建筑物、构筑物;重要军事革命事件的发生地和历史遗迹。
特色景观空间指人工改造过的自然环境(如梯田)或精巧设计的道路、广场、绿地等游憩、观赏空间(如肥城路看天主教堂对景、鱼山路看览潮阁对景等)。
第一,铁路等重点建设项目应合理优化工程设计,尽量减少或避免因工程施工需要临时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对于经充分论证确需临时用地的,要按照《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监督审核建设单位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安排土地复垦经费,并切实做好对农民的补偿。第二,临时用地无法避让确需临时占用基本农田的,考虑到国家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为严格基本农田占用的监督管理,原则上由省级国土资源部门批准。第三,临...
1、分等定级的技术标准2021年3月2日,自然资源部发布《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TD/T 1060-2021)行业标准,自2021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建设用地部分目前依旧按照《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 18507-2014)执行。2、自然资源分级分类的技术路径和流程(1)技术路径,自然资源分等定级工作的技术方法为因素法和修正法。(2)分等技术流程,包括:建立分等指标体系,确定权重、 影...
依据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2021年1月15日修订):第五十九条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安排建设用地指标,合理保障本行政区域农村村民宅基地需求。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一)城市郊区和人均耕地不满十五分之一公顷(一亩)的县(市、区),每户宅基地不得超...
依据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2021年1月15日修订):第四十二条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省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全省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区片综合地价的具体标准,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各设区的市、县(市、区)的区片综合地价,不得低于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区片综合地价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不得连续重新公布。
依据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2021年1月15日修订):第二十三条 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等设施用地(以下称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依据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2021年1月15日修订):第二十六条 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下列权限审批: (一)开发荒山、荒地、荒滩不满三十公顷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 (二)开发荒山、荒地、荒滩三十公顷以上、不满一百公顷的,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批准;(三)开发荒山、荒地、荒滩一百公顷以上的,由省人民政府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