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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关于加快推进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发〔2021〕35 号

规划人法规政策 2021-09-10 10:16:15 4244阅读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关于加快推进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豫自然资办发〔2021〕35 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要“坚持省市县乡四级同步编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无缝衔接„一张图‟”的 工作要求。加快构建我省多规合一、上下协调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现就加快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快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是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一环,是保障三区三线落地的基础空间,是对乡镇地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的综合安排。编 制好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对建立全省实用、管用、好用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引领乡村建设行动等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深入落实省市县乡四级规划同步编制的要求,按照上下联动、同步推进的原则,全面启动并切实加快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可采取多种形式组织编制,位于市县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的乡镇应纳入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由市县人民政府统筹编制;其它乡镇可单独编制,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也可由多个乡镇进行联合编制, 由上级人民政府统筹组织。各市县要建立台账、制定时间表,确保与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同步编制、同步完成。省厅将建立台账, 督促乡镇规划编制进度,适时抽查重要地区的乡镇国土空间编制情况。


二、加强与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的统筹协调。


乡镇国土空间规划要侧重实施性、操作性,细化落实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等上位规划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三条控制线和相关专项规划要求。要以双评估、双评价等专题研究成果为依据,进一步深化细化成果内容,夯实规划基础,确保上位规划主要内容和管控要求落地实施。在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时出现的市县国土空间规划下达的目标不能完成、三条控制线和规划用途管制等出现矛盾冲突、重点项目不能落地等情况时,要及时与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由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组织专家论证,拿出优化方案,保障规划用地上下衔接一致、用途唯一。


三、 强化对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的质量管控。

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成立专班、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指导乡镇委托具有相关规划编制经验和相应规划编制资质的技术单位承  担本地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协调解决规划编制中的重大问  题,严格把关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质量,协助地方乡镇政府对 规划方案组织专家论 证, 听取多方意见, 将规划方案提交市县规委会审议后按程序报批实施;对承揽本地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技术单位要严格管理,纳入地方诚信管理体系,对在规划编制中存在现场调研不深入、与乡镇干部对接沟通不充分、简单套用城市规划手法、照搬抄袭其他乡镇规划成果等问题的编制单位, 要计入黑名单,进行行业内通报,限制其承揽相关规划编制任务。 为更好推进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现将《河南省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导则(试行)》印发各地,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各地在本通知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省厅国土空间规划局反馈 。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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