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9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青年社区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6〕46号。

江苏省出台支持青年社区建设措施,从分类建设、水平提升、住房供给、要素配置和公共服务五方面系统推进。分类推动OPC社区、高校院所周边、城市核心区及产业园区四类青年社区建设,通过盘活存量资源、改造升级孵化器、推行跨专业混宿、嵌入非正式社交空间、打造“楼上创新、楼下生活”场景等方式,满足青年创业与生活需求。

提升建设水平方面,开展青年需求调查,将青年发展指标纳入城市体检,融入城市更新统筹推进,强化业态策划运营前置,引入专业机构增强社区黏性,并打造潮流消费活力空间,培育文化策展、时尚运动、宠物市集等消费新业态。

住房供给方面,推动青年驿站扩容增量,扩大保障范围与免费入住天数;加大租赁住房供给,收购存量住房改造为青年社区,落实居民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加强购房支持,加大房票补贴、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购买现售产权公寓;打造适配青年需求的“好房子”,推广可变户型与全屋智能。

要素配置方面,省财政给予资金支持并纳入“城新贷”贴息,支持发行ABS及REITs融资,探索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应用;提供全周期创新创业服务,强化规划土地政策支撑,盘活国有低效闲置资产。

公共服务方面,依托“苏服办”开设青年专属频道,完善人才认定培养标准,营造青年友好社会氛围,引导青年参与社区共建。

全文如下:

关于支持青年社区建设的若干措施

 

为扎实推进青年友好发展型省份建设,打造一批“最懂年轻人”的青年社区,制定以下措施。

一、分类推动青年社区建设

(一)推进OPC(一人公司)社区提质赋能。聚焦高校、科研院所、国家级实验室、科创园区,推动创新创业集聚,打造一批OPC青年社区。推动现有科技企业孵化器改造升级,布局灵活化办公空间、共享式研发空间,推动OPC青年社区服务由基础场地供给向场景、数据、资本综合服务转型。推动OPC社区与科研院所、链主企业建立合作协同发展模式。鼓励各地提供覆盖OPC全生命周期需求的创业孵化服务,创新Token(词元)券、算力贷等产品。〔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数据局、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委金融办,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落实。以下均需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落实,不再列出〕

(二)联动高校科研院所及周边更新。盘活高校及科研院所周边存量住房、机关企事业单位闲置资产、市场化长租公寓等存量资源,筹集一批符合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多渠道增加学生宿舍特别是研究生宿舍供给。促进校内、校际及院所间共创共融,积极推行“跨专业混宿”和跨单位合宿,激发跨学科跨领域协同创新。推动各地与高校院所根据实际需求共建“人工智能+”人才培养体系,借助青年夜校等服务载体,为青年创新创业提供有力支持。(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团省委)

(三)嵌入城市核心区更新改造。结合青年空间分布特征,盘活城市核心区老厂房、老小区、老校区、老大院等存量资源,打造科创型青年社区。改造低效闲置楼宇、社区闲置用房、边角地,植入休闲消费、交流展示、科创办公等功能,完善配套服务及设施,嵌入多样化、高品质的非正式社交空间。引入第三方运营,鼓励青年搭建共享交流平台,实现资源共享与跨界协作。(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团省委)

(四)适配产业园区焕新升级。结合产业园区更新改造,打造开放融合的园区型青年社区。推动工业园区用地混合兼容,盘活低效产业用地,适青化改造利用老旧、闲置厂房,增补青年配套服务。推动科创园区、商务园区功能复合改造,通过优化建筑空间设计与功能布局,打造“楼上创新、楼下生活”的综合服务场景。(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团省委)

二、提升青年社区建设水平

(五)开展青年需求调查。深入了解不同类型青年群体在生活工作、社交学习、创新创业等方面的实际需求,鼓励各地联合研究机构、高校智库,围绕青年集聚热点、消费偏好等开展调查研究,为青年社区建设提供参考。(责任单位:团省委)

(六)创新城市体检成果运用。指导各地将青年发展相关指标纳入城市体检指标体系。积极开展青年社区建设专项体检。在高校院所、产业园区、科创园区、交通枢纽、核心商圈等青年居住、就业集中的区域,推动开展片区体检。将青年反映集中的共性诉求纳入城市体检整治建议清单,推动问题有效解决。(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七)融入城市更新统筹推进。在完整社区建设、城中村改造、老旧街区厂区更新、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等城市更新重点任务推进中,遴选与产业升级、创新创业等深度结合,且有条件、有意愿、有价值的地区,培育建设改造一批青年社区。针对青年社区建设更新改造的高频事项,依法优化审批服务。(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

(八)强化业态策划运营前置。坚持业态策划先行,以留人、提质、活场、增值、长效作为运营核心任务,为青年社区“定内容、造场景、配服务”。鼓励各地搭建青年社区资源交互、共享平台。引入专业化运营机构,常态化开展社群活动,增强青年社区黏性,拓展增值服务,提升青年社区自我造血能力,推动青年社区良好运营。(责任单位:团省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九)打造潮流消费活力空间。紧跟青年审美与精神需求,统筹利用青年社区周边历史文化资源、低效闲置空间、公园绿地等,培育文化策展、时尚运动、社群活动、非遗传承、特色演艺、宠物市集等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支持人工智能等数智技术深度应用,打造一批首发经济集聚区、青年聚集活力阵地。(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省商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三、加强青年住房多元供给

(十)推动青年驿站扩容增量。在青年流动高频区域加密布局青年驿站。鼓励各地将保障范围扩展至中等职业院校应届毕业生及符合当地产业发展需求的求职青年。增加青年驿站免费入住次数和天数。鼓励各地建立弹性机制,对已签约但需等待入职的青年,可凭录用凭证等入住。(责任单位:团省委)

(十一)加大青年租赁住房供给。充分利用保障性租赁住房、存量商品房、国企闲置资产等资源,合理增加青年安居住房供给。用好保障性住房再贷款等政策工具,支持国有企业按照主责主业设定结合企业实际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收购存量住房,通过适青化、智能化改造,打造年轻人喜爱的青年社区。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或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的青年租赁住房,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提供青年专享租房优惠政策,推广住房公积金按月按实直付房租服务。(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团省委、省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省委金融办、江苏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

(十二)加强青年购房支持。加大青年人才房票补贴力度,推进房票设区市范围内通用,扩大持票购房可选房源,提高青年人才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设置保底额度。用好作为非税收入上缴财政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通过购房补贴、贴息等方式支持住房困难青年购买商品住房。探索允许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具有住房功能的现售产权公寓。(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

(十三)打造匹配青年需求的“好房子”。优选地块面积小、周边配套齐、公共交通便利的优质地块,开发高品质青年住宅。适配青年需求,前瞻考虑青年家庭人员变化,通过可变户型、弹性隔断等方式,优化户型设计与功能配置。积极推广全屋智能、智慧安防等科技运用,加快出台适青化、智能化住宅建设改造标准。(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

四、加大要素精准配置力度

(十四)加大财政资金支持。遴选一批不同类型青年社区项目,由省财政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将青年社区更新项目纳入省“城新贷”财政贴息支持范围,重点支持盘活利用闲置资产实施的青年社区更新项目。支持有条件地方发放Token券、语料券、模型券、电子职业培训券。(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十五)拓宽金融支持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青年社区项目通过ABS(资产支持证券)及REITs(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等方式融资。积极引导各类基金、创业投资敢于投资青年,通过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与青年创业项目伴随式成长。支持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丰富青年主体创业等金融产品。探索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在融资便利、贷款发放、政府补贴等领域的应用,加大数字人民币对青年创业的金融支持力度。(责任单位:省委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江苏金融监管局、江苏证监局)

(十六)加强青年创新创业全周期服务。鼓励各地搭建科创服务平台,提供算力供给、模型工具、技术支持、政策咨询、金融投资、场景对接等一站式服务。建立供需对接平台,引导链主企业向青年创业主体开放供应链资源、市场渠道及采购需求,扩大各类人工智能应用场景供给。依托青年社区开展创业分享、技术沙龙、产品发布等活动,根据青年不同阶段就业创业需求,针对性开展技能培训,打造“苏创助跑”创业支持体系。(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团省委)

(十七)强化规划土地政策支撑。鼓励各地制定既有建筑功能转换正负面清单,支持青年社区建设;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发展国家、省、市支持的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的,可按照规定适用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5年过渡期政策,过渡期内可不收取有偿使用价款。鼓励在产业园区内规划建设产业邻里中心,满足青年职工生产与生活需求;在符合安全规范的前提下,更新改造时允许通过合理增加容积率、优化容积率核算规则等方式,提供青年共享空间、创业孵化空间等青年友好型配套功能。(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十八)盘活国有低效闲置资产。推动国有闲置商务楼宇、商业综合体、存量商品房、老旧厂房、仓库等资源盘活,打造青年社区,增加适青化公共服务、文旅消费、社区商业、数字文创等功能。(责任单位: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五、强化公共服务支撑保障

(十九)加大响应青年需求的服务供给。依托“苏服办”移动端开设青年专属频道,集成江苏青年AI(人工智能)卡综合服务平台功能,打造一站式青年服务入口。结合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等,为青年提供“家门口”的子女托育、就学、医疗健康等便捷服务。推动青年夜校、苏青小店、团团助婚恋等服务项目走进青年社区,提供更贴近日常生活的惠青服务。优化青年居住、就业集中区域的交通组织,结合青年日常工作生活通勤需求,提供定制公交等出行服务。加大各类符合青年审美的优质文化作品供给,支持举办彰显城市气质、深受青年喜爱的新兴赛事活动。(责任单位:团省委、省数据局、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

(二十)完善青年人才认定培养。针对文化创意、AIGC(生成式人工智能)视听、数字内容创作等新业态,构建以作品、流量、市场数据等作为参考依据的人才认定标准。鼓励各地将青年社区主理人以及新业态青年群体纳入人才认定范围。开展面向人工智能、低空经济、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的专业技术培训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支持各地完善相关领域职称评审,畅通新兴产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二十一)营造青年友好社会氛围。鼓励各地打造具有特色的青年社区品牌,引导多元主体共建青年社区。借助青年常用的社交媒体搭建传播矩阵,加大对青年社区建设品牌和惠青政策的宣传力度。支持年轻人通过社群活动、志愿服务、规划设计、议事协商等方式,参与青年社区建设。打造青年专属创新创业赛事和赛道,结合“紫金奖文化创意设计大赛”“创青春”“挑战杯”“创业江苏”等赛事举办,引导激励广大青年将创新灵感转化为创业成果。(责任单位:团省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

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强化工作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各地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打造一批创新集聚、潮流活力、场景丰富、业态多元的青年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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