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7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推动装配式农村住房建设的指导意见》川建村镇发〔2026〕187号。
四川省多部门联合出台推动装配式农村住房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以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农户自愿为原则,通过试点示范推进农村住房建造方式改革。目标到2027年基本形成技术体系和管理机制,到2030年建设取得显著成效,试点地区新建农村住房采用装配式建造比例达15%以上。
主要任务涵盖八方面:完善技术体系,制定技术指南、地方标准和图集,推行标准户型图集库和菜单式服务;加强技术创新,围绕质量安全、绿色低碳等开展结构体系、连接方式、新材料新工艺研发;培育产业链条,孵化一体化企业和配套产业,布局200公里服务半径的生产企业;扩大应用范围,结合和美乡村建设和聚居点项目开展试点;在成都、绵阳等6市开展试点示范,形成可复制经验;强化制度管理,建立宅基地审批、质量安全、竣工验收监管机制,制定质量管理措施和技术要点;加快人才培养,培育一体化产业人才队伍;加大宣传力度,通过观摩会、短视频等方式提高社会认知度。
保障措施包括统筹危房改造、抗震加固等政策,运用贷款贴息、增信贷等金融产品优先支持装配式农房建设,推广农房巨灾保险,支持关键技术联合攻关,政府主导项目可采用技术复杂类单列发包。
全文如下:
关于推动装配式农村住房建设的指导意见
一、工作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决定,大力推动农村住房建造方式改革,在农村住房中推广应用装配式农房建筑产品,提升农村住房居住品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满足农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坚守品质为上。坚持质量安全第一的思想理念,着力推动农村住房在安全、适用、经济、绿色、美观上得到有效提升。
坚持市场主导。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农户自愿的原则,孵化产业链企业,创新技术体系,提升产品服务方式和质量。
强化先行引领。按照先行先试的原则,以避险搬迁、集居点建设、农户自建开展试点示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到2027年,基本形成装配式农房技术体系和管理机制;2030年,全省装配式农村住房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农村住房品质得到大幅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技术体系。加快制定混凝土、钢结构等装配式农村住房技术体系应用指南、地方标准和图集。支持企业和团体编制标准,促进关键技术和成套技术研究成果转化为标准规范。逐步建立覆盖设计、生产、施工和验收全过程的装配式农村住房技术标准体系。推行符合乡村实际的功能化、地域化、系列化农村住房的标准户型图集库,提供“菜单式”和定制化服务,满足农户多样化需求。
(二)加强技术创新。主要围绕装配式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绿色低碳、功能舒适、风貌协调,开展结构体系、连接方式、新材料、新工艺等方面的技术创新,要充分结合高海拔和民族地区自然环境、气候因素、建造条件等,研究适合广大四川农村地区的混凝土剪力墙、框架体系,钢结构重钢体系及墙、板、梁、柱连接方式,突出围护、装修、屋顶材料性能和工艺创新,满足群众对高效建造、结构安全、降低能耗、成本合理的需求。
(三)培育产业链条。各地培育一批专注于低多层装配化房屋产品,用于生产及管理用房、农村住房、民宿等领域。各产品企业应建设多样化装配式农房“展示超市”,各试点城市积极探索推动“农房产业公园”建设。全省培育一批集设计、部件生产、施工为一体化的“专精特新”装配式农房产品企业。注重孵化一批与装配式农房相适应的绿色建材、生产装备、装配式装修、机电家具等产业链条产业,引导上下游企业集聚发展。立足既有构件生产企业、预拌混凝土企业、装饰材料企业,布局或转型一批以200公里以内为经济服务半径的装配式农房产品和装修企业。
(四)扩大应用范围。各地结合全省开展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百片引领、千村带动、万村补短”建设工程及统规统建和统规自建的村民聚居点、乡村旅游打造等项目中率先开展装配式农村住房试点,引导零星农户自建采用装配式农村住房。
(五)加强试点示范。在成都、绵阳、德阳、眉山、南充、巴中6市开展试点示范,明确试点目标、方式及保障措施,及时总结管理机制、组织建设模式、技术产品开发、产业链培育、人才培养等全过程试点成果,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试点经验和辐射效益。到2030年,力争试点地区新建农村住房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的比例达到15%以上。
(六)强化制度管理。按照《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竣工验收管理指导意见》要求,在宅基地审批、施工生产质量安全、竣工验收等环节建立监管机制,制定《四川省装配式农村住房产品质量管理措施》,完善《四川省装配式农村住房生产施工技术要点》,修订《四川省农房风貌指引导则》。支持装配式农村住房以产品的方式进入市场,明确设计、生产、运输、施工、装修等环节的主要责任和技术措施,杜绝质量安全、技术不合格产品、合同欺诈等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七)加快人才培养。加强装配式农村住房人才队伍建设。装配式农村住房产品企业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立足农村乡村建设工匠,培育设计、施工、生产、装修等一体化产业人才队伍,鼓励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要利用资源优势,着力在农村住房建设中加大培养力度,为发展装配式农村住房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八)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装配式农村住房现场观摩会、培训会,交流推广成功经验。通过制作宣传册、短视频、实地参观等方式,向广大农民群众直观展示装配式农村住房在安全、舒适、快捷、环保等方面的优势,提高社会认知度和接受度。
三、保障措施
各地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中推动装配化技术的应用;积极统筹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加固等政策,支持新建农房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运用农村住房建设贷款贴息、“增信贷”等特色信贷产品,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和期限,优先对采用装配化技术建设的农村住房给予补助与政策支持。推广农房巨灾保险制度、鼓励村民投保农房财产保险,拓宽融资渠道,提升风险抵御能力。支持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围绕适配四川地域特点的装配式农村住房关键技术开展联合攻关,相关成果可按规定申报四川省工程建设工法、科技创新“揭榜挂帅”项目。政府资金支持或主导的村民聚居点建设、乡村旅游开发的房屋建筑项目,采用装配化技术时可按照技术复杂类单列发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