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5日,安徽省林业局为加快发展林业新质生产力,推动林长制改革从建章立制向提质增效跃升,助力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起草《关于进一步推动林长制改革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本意见围绕加快发展林业新质生产力、推动林长制改革从建章立制向提质增效跃升,从四个方面提出具体举措。

在国土绿化方面,以“一圈、两屏、三区、四廊”为核心优化林业空间布局,推进环巢湖生态圈、皖西皖南生态屏障及长江淮河等生态廊道建设。实施全生命周期森林可持续经营,每年提升森林面积60万亩,到2030年森林覆盖率稳固在28.06%以上,森林蓄积量提升至2.8亿立方米。完善林地占补平衡机制,实现闭环联动管理。

在涉林资源保护方面,完成全省163处自然保护地规划编制与勘界立标,推进黄山(牯牛降)国家公园建设,加强珍稀濒危物种和古树名木保护。强化林业执法能力建设,推行精准判图和“行刑双向衔接”机制。探索“林长制+网格化+人工智能+低空经济”,全省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内,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攻坚行动。深化用地用林审批改革,做好要素服务保障。

在涉林重点改革方面,巩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集体林地延包试点,完善林权抵押贷款和林业保险产品。推行省级林业碳票制度,探索跨省交易和“碳票+零碳园区”等应用场景。打造40个现代化国有林场,推进“百场带千村”行动。深化长三角一体化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推进区域协同保护发展。

在绿色富民产业方面,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培育多业态融合的规上企业100家。高质量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发展“国储林+产业”“国储林+碳汇”模式。加快“以竹代塑”推广应用,推进皖西皖南竹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

全文如下:

关于进一步推动林长制改革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发展林业新质生产力,推动林长制改革从建章立制向提质增效跃升,助力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推进国土绿化提质增效

1.优化林业空间布局。以“一圈、两屏、三区、四廊”为核心,全面提升区域林业生态资源的规模、质量和综合功能。推进环巢湖生态圈湿地生态修复和综合治理,构建环巢湖生态文化旅游圈。筑牢皖西、皖南生态屏障,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科学发展林下经济和生态旅游。加快完善淮北平原生态防护功能区农田防护林体系,促进农林多业融合发展。推进江淮丘陵生态修复功能区水源涵养林建设,规模化发展薄壳山核桃等特色经济林。沿江平原生态经济功能区积极培育优质用材林、特色经济林,打造沿江花卉苗木、林下经济产业带。持续推进长江、淮河、江淮运河、新安江生态廊道建设工程。

2.提升全域森林质量。实施全生命周期森林可持续经营,推广从种苗、造林、抚育到采伐更新全过程精细化管理。实施森林质量提升行动,通过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低产低效林改造等,每年提升森林面积60万亩,到2030年全省森林覆盖率稳固在28.06%以上,森林蓄积量提升至2.8亿立方米。实施彩色森林行动,科学有序开展树种更新、林相改造,建设一批彩色森林示范带(片)。实施杨树更新行动,稳妥推进杨树品种优化和树种结构调整。

3.完善林地占补平衡。健全林地储备、以补定占、指标管理、指标交易、信用额度工作机制,规范林地占补平衡指标使用。加强补充林地管理,实现补充林地、人工造林、地类变更、规划衔接闭环联动。

二、推进涉林资源保护提质增效

4.加强重点领域保护。全面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落地,完成全省163处自然保护地规划编制、审批和勘界立标,建设智慧自然保护地。稳妥推进黄山(牯牛降)国家公园建设。加快建立湿地分级管理、名录管理体系,持续开展重要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扬子鳄、安徽麝、大别山五针松、银缕梅等珍稀濒危物种专项保护,推进宿州市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建设,开展保护鸟类活动和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鸟类专项行动。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因地制宜建设古树公园。

5.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加强林业重点领域立法,开展配套标准、技术规范与执法指引制修订。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创新自然资源与林业执法一体化模式,构建新型林业执法工作格局。实行重点案件挂牌督办,推行精准判图、简案快办、限时办理,提升林业执法质效。持续强化部门协作,建立健全“行刑双向衔接”机制。

6.筑牢生态安全防线。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积极探索“林长制+网格化+人工智能+低空经济”。高水平推进全国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试点省建设,全省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0.5‰以内。压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地方政府责任,开展新一轮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攻坚行动,组织实施预防区保卫战、轻型疫区歼灭战、重型疫区围剿战。持续巩固美国白蛾防控成效。推动松材线虫病防治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实验室重组。实施“揭榜挂帅”科研项目,聚焦松材线虫致病基因阻断等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7.做好要素服务保障。深化高效办成用地用林一件事改革,优化提前预审、信息共享、集成服务、并联审批等工作流程,提升服务质效。依法依规做好建设项目占用自然保护地等审核审批,全力服务保障“十五五”全省重大项目落地。完善林草湿调查监测与国土变更调查协同机制,合力建好用好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三、推进涉林重点改革提质增效

8.巩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依法依规开展集体林地延包试点,加快放活经营权,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高效便捷办理林权登记,聚焦堵点集中攻坚,妥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推广林事服务中心等模式,完善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探索金融支持林业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路径,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林权抵押贷款产品,优化林权价值评估机制,强化抵押林权管理和处置,推广特色经果林、苗木花卉、林下经济等林业保险产品。

9.积极稳妥发展林业碳汇。开展林业碳汇资源本底调查,加快构建林业碳汇监测计量体系。全面推行省级林业碳票制度,优化升级林业碳票项目方法学,拓展湿地碳票等新型产品。探索开展林业碳票跨省交易,推进“碳票+零碳园区”、“碳票+零碳工厂”,持续拓展消纳渠道,打造多元应用场景。

10.加快建设现代化国有林场。分类有序推进国有林场体制机制改革,打造40个资源质量优良、生态功能稳定、产业发展充分的现代化国有林场。探索建立符合国有林场特点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国有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推广“国有林场+”等模式,持续推进“百场带千村”行动。

11.推进区域协同保护发展。探索建立跨区域林长制共保联治工作机制,持续深化长三角一体化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建立健全林业资源互利共享、林业产业互补互促、林业碳汇互联共通等合作机制。加快推动长三角长江水系生态廊道、淮河—洪泽湖生态廊道和皖西大别山、皖南—浙西南长三角生态屏障建设。协同制定长三角区域绿道贯通标准,共同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

四、推进绿色富民产业提质增效

12.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深入实施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发展森林食品、中药材、森林康养等特色产业。探索开展林业“标准地”试点建设,配套“路电网”等基础设施,引导社会资本规范有序参与林下经济发展,培育多业态融合的林下经济类规上企业100家。推行订单式生产,为林农提供全程技术指导与服务。

13.高质量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统筹区域林业资源,通过集约人工林栽培、现有林改培、中幼林抚育等营造林措施,围绕“国储林+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经营模式,规范有序实施国家储备林建设。优化经营与投融资模式,发展“国储林+产业”、“国储林+碳汇”。

14.加快推进“以竹代塑”。持续推进“以竹代塑”省级应用推广试点,全方位拓展竹材在建筑、包装及生活消费等领域应用场景,探索以竹基新材料赋能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推广竹循环经济产业园模式,实现竹资源全量高效利用。创新竹材采运方式,鼓励采用无人机等新型作业装备,破解竹材下山难题。推进皖西、皖南竹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招引培育高附加值产品研发生产重点企业。

各地党委和政府要把推进林长制改革提质增效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统筹政策、制度、项目、要素保障,持续推进林长制改革走深走实。各级林长要切实担起责任,落实林长会议、总林长令发布、林长巡林等工作制度,强化重点问题的领办督办。省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责认真履职,凝聚工作合力。省林长制办公室要密切跟踪改革进展,细化工作任务,强化沟通协调,完善“一单一函一检查”、林长约谈等工作制度,健全基层林长、监督员、护林员等网格化源头管理体系。改革推进中的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向省委、省政府请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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