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4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规范四川省变配电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工作,强化变配电工程消防安全源头管控,进一步破解专业工程消防审验难题,制定《关于建立全省变配电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变配电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机制明确如下:消防审验范畴方面,省内新建、改建、扩建变配电工程按国家消防技术标准需要消防设计的实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无需消防设计的免办手续;330kV及以上变电站工程属特殊建设工程,实行消防设计审查和消防验收,330kV以下变电站工程实行消防验收备案抽查。消防设计审查程序方面,特殊建设工程须依法申请消防设计审查,未经审查合格不得施工,保密工程线下办理;技术审查可由住建部门或国网四川电力组织技术服务机构实施并出具意见,作为审批依据,涉及特殊消防设计的须经专家评审。施工质量监管方面,建设单位将消防施工质量纳入质量监督体系,开展专项检查和培训。消防验收方面,特殊建设工程须组织消防查验并申请验收,现场评定可由技术服务机构实施并作为验收依据,未经消防验收合格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在申请施工许可时须提供消防设计图纸,竣工查验后报住建部门备案,抽查比例为5%,被处罚工程为100%,暂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文件还明确各方质量责任,配套房屋建筑一并办理,变电站验收备案表中施工许可证号填写核准文件编号,住建和能源部门加强沟通协作,技术要求另文印发,原相关文件同时废止。

全文如下:

关于建立全省变配电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机制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8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四川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规章和文件规定,进一步规范我省变配电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工作。经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协商一致,决定建立全省变配电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机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消防审查验收范畴

(一)总体规定。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变配电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按照本通知要求办理。对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新建、改建、扩建变配电工程,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不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变配电工程(含增容工程),无需办理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

(二)办理类型。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解答(一)的通知》(建办法〔2020〕50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电力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中关于变配电工程的划分标准,电压为330kV及以上的变电站工程(含换流站,下同)为《暂行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大型变配电工程,属于特殊建设工程,实行消防设计审查和消防验收制度;电压为330kV以下的变电站工程属于其他建设工程,实行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制度。

二、规范消防设计审查程序

(一)依法申报。属于特殊建设工程的变电站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暂行规定》和《实施细则》要求,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申请消防设计审查。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施工。属于保密工程的,按要求线下办理。

(二)要件提交。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设计审查时,应提交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消防设计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依法需要办理的)。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变电站工程,如因客观原因,对确实无法在申报消防设计审查时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可在建设单位提供工程核准文件后予以受理,但建设单位应在消防验收前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依法不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主要包括城市、镇规划区外的变配电工程以及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且不涉及房屋建筑工程的改建、扩建或增容等工程),申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手续时无需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应在备注栏载明。

(三)技术审查。属于特殊建设工程的变电站工程,其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可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组织具备相应能力的技术服务机构(含具备该工程设计业务范围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实施,形成结论清晰、明确的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意见,并由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书面函告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抄送能源主管部门。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意见作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出具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的依据。

属于特殊建设工程的变配电工程具有《暂行规定》第十七条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按要求一并提交特殊消防设计技术资料。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程序组织开展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并邀请省能源局参加,专家评审意见作为技术审查的依据。

三、加强消防施工质量监管

(一)质量管理。建设单位(电网企业)应将变电站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纳入电力工程质量监管体系和日常监管内容,并连同主体工程一并报送质量监督机构开展质量监督,切实加强变电站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的全过程管控。对不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应督促整改并及时抄告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能源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二)检查培训。建设单位(电网企业)应适时组织开展消防施工质量专项检查,加大对变电站工程消防施工质量责任主体施工技术管理人员的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培训,提升相关单位及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质量保障能力。

四、严格消防验收管理

(一)消防查验。属于特殊建设工程的变电站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暂行规定》和《实施细则》的要求,组织设计、施工、监理、技术服务机构等相关单位开展消防查验,组织编制消防查验文件。经消防查验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申请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二)要件提交。建设单位申请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时应按要求提交消防验收申请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含消防查验文件)和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三)现场评定。变电站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工作可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组织具备相应能力的技术服务机构实施,形成结论清晰、明确的现场评定报告,并由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书面函告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抄送能源主管部门。现场评定报告作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出具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的依据。

五、规范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备案抽查程序

(一)消防设计。属于其他建设工程的变电站工程,建设单位在申请施工许可或者申请批准开工报告时,应当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未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的,有关部门不得办理施工许可证或者批准开工报告。

(二)消防查验。属于其他建设工程的变电站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暂行规定》和《实施细则》要求,组织设计、施工、监理、技术服务机构等相关单位开展消防查验,组织编制消防查验文件。

(三)要件提交。建设单位办理消防验收备案,应按要求提交消防验收备案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含消防查验文件)和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四)备案抽查。经消防查验合格后,建设单位应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备案。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出具备案凭证的同时随机确定检查对象。经检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根据《实施细则》规定,属于其他建设工程的变电站工程备案抽取比例为5%。其中,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被依法处罚的变电站工程抽取比例为100%。变电站工程暂不采用告知承诺制的方式申请一般项目消防验收备案。对被确定为检查对象的变电站工程,按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开展现场检查。经检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整改完成后由建设单位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申请复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严格落实有关单位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责任与义务。建设单位依法对消防工程质量承担首要责任;设计、施工、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承担主体责任;有关单位的从业人员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以及技术服务内容承担相应的个人责任。

(二)变电站工程若配套建设办公、宿舍等房屋建筑工程,且在同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中,应与变电站工程一并申请办理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变电站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时,在《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中“施工许可证号”一栏填写核准文件编号。

(三)各级能源主管部门在日常监管工作中要督促建设单位主动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手续。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办理变电站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查过程中,要强化服务意识,根据当地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加速项目推进。

(四)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能源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消防设计技术审查、现场评定(含现场检查)工作的监督,可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消防设计技术审查、现场评定(含现场检查)质量进行检查,确保技术服务工作质量。

(五)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能源主管部门应加强沟通联系,建立议事协调处理机制,对变电站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中遇到重大项目、重大疑难问题等,各方应及时研究商议,在确保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制定联合解决方案,妥善处理。

(六)开展变配电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相关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消防查验、现场评定等技术要求、内容和式样等,由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能源局,组织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等单位共同研究制定,另文印发。

本《通知》自2026年×月×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关于规范全省变配电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建行规〔2022〕6号)同时废止。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疑问、发现的问题或有其他建议和意见,请及时反馈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联系方式:住房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处……;省能源局××处……;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附件:

1.×××关于××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意见的函(参考式样)

2.×××关于××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现场检查)意见的函(参考式样)

 

附件1

×××

关于××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意见的函

(参考式样)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

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四川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实施细则》以及《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能源局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关于建立全省变配电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机制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公司(技术服务机构)对××××工程(设计单位:××××;工程概况:××××)的消防设计文件进行了技术审查。经审查,结论为:合格。

注:该技术服务机构与该工程的建设、设计单位无直接利害关系。

附件: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技术审查报告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印章)

年  月  日

抄送:××能源主管部门

×××

关于××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意见的函

(参考式样)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

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四川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以及《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能源局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关于建立全省变配电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机制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公司(技术服务机构)对××××工程(设计单位:××××;工程概况:××××)的消防设计文件进行了技术审查。经审查,结论为:不合格。

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问题描述),不符合《××》第××条规定;

2.……

注:该技术服务机构与该工程的建设、设计单位无直接利害关系。

附件: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技术审查报告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印章)

年  月  日

抄送:××能源主管部门

 

附件2

×××

关于××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现场检查)

意见的函

(参考式样)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

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四川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以及《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能源局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关于建立全省变配电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机制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公司(技术服务机构)对××××工程(施工单位:××××;工程概况:××××)进行了消防验收现场评定(现场检查)。经评定(现场检查),结论为:合格。

注:该技术服务机构与该工程的建设、设计单位无直接利害关系。

附件: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现场评定(现场检查)报告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印章)

年  月  日

抄送:××能源主管部门

 

×××

关于××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现场检查)

意见的函

(参考式样)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

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四川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以及《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能源局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关于建立全省变配电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机制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公司(技术服务机构)对××××工程(施工单位:××××;工程概况:××××)进行了消防验收现场评定(现场检查)。经评定(现场检查),结论为:不合格。

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问题描述),不符合《××》第××条规定;

2.……

注:该技术服务机构与该工程的建设、设计单位无直接利害关系。

附件: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现场评定(现场检查)报告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印章)

年  月  日

抄送:××能源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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