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8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江苏省城市公园管理指导意见》苏建园〔2026〕116号。
江苏省城市公园管理指导意见围绕高质量发展目标,系统部署了公园规划、建设、养护、运营全流程管理。在完善城市公园体系方面,要求建立专项体检机制,至2030年底实现设市城市公园体检全覆盖;科学编制绿地系统规划,构建均衡完善的公园体系,全省新改建公园绿地超800公顷;通过“乐享园林”“共建花园”等行动挖潜增加供给,并综合利用各类用地复合建设公园;推动公园与城市慢行系统、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连通和功能联动,促进城园融合。在推进建设更新方面,强调精准功能定位,突出地域文化和适地适树原则,注重无障碍设施和智慧化应用;加强建设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严防形象工程和新增隐性债务;推进老旧公园更新提质,合理调整植物配置,嵌入多元功能空间,实施无界开放和适老化适儿化改造,实现无障碍设施全覆盖。在养护管理方面,建立分级分类长效养护机制,完善经费动态调整和政府采购制度;探索“精野结合”模式,推动绿色低碳养护,优先使用再生水,推行园林垃圾就地资源化利用;建设数字化管理平台,应用智能监测和智慧化养护设施提升管护水平。
全文如下:
江苏省城市公园管理指导意见
为促进我省城市公园高质量发展,加强城市公园规划、设计、建设、养护、运营全流程管理,强化公益惠民导向,提高城市公园品质和活力,完善城市公园体系,推动城园相融,提出以下意见。
一、完善城市公园体系
(一)坚持规划引领。建立城市公园专项体检机制,支撑公园体系完善、功能品质提升和服务增效,至2030年底,设市城市公园体检全覆盖。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依据,落实绿地和开敞空间等规划安排,科学编制实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编制城市公园体系规划,构建布局均衡、级配合理、类型丰富、功能完备、品质优良的城市公园体系。制定城市公园建设更新三年行动计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至2030年底,全省新改建城市公园绿地超800公顷。
(二)挖潜增加公园供给。开展“乐享园林”行动,增加社区公园、口袋公园,丰富儿童公园、体育健身公园、动植物园等专类公园,进一步补齐类型、提升功能。充分利用金角银边、低效空间、附属绿地等,调动专业力量、社会组织、社区居民,实施“共建花园”行动。鼓励综合利用商业服务、交通运输等用地,通过空间立体化、功能复合化的方式建设公园。
(三)推动城园融合。加强公园主次园路林荫化,推进内部交通微循环与城市绿道等慢行系统有效衔接,推动公园与居住区、商业区以及文教体卫等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连通和功能联动。鼓励公园座椅、路灯、导览等设施与“城市家具”相协调,强化公园内外景观设计与管理,促进风貌融合。统筹公园内外业态,构建以公园为中心的城市活力圈层。鼓励单位附属绿地开放共享。超过三个月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二、推进公园建设更新
(四)强化设计引导。各地要在充分调研场地条件、使用人群需求等基础上,精准定位城市公园功能,营造多元场景。要突出地域文化,坚持适地适树,适度增加色叶、开花等特色植物,限制使用名贵苗木。优化公园与周边场地、道路、水系等的竖向关系,增强海绵功能。注重应用新材料、新技术和智慧化设施等,设置连续贯通的无障碍设施。鼓励在满足用地条件下,按规定程序增加配套设施建设,同步谋划公园服务运营和业态布局。新建公园绿地可合理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公共停车场等。地下空间利用应保障公园绿地功能及植物生长环境,面积不宜超过相应公园绿地总面积的30%。
(五)提升建设质量。加强城市公园建设全过程监督管理,强化对进场材料、施工关键环节等的质量管控,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要督促设计人员全过程跟踪项目建设,提升工程施工质量。城市公园建设要严防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严禁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城市公园。
(六)推动老旧公园更新。以老旧和活力不足的公园为重点,推进功能布局、景观环境、场地设施等的更新提质。合理调整密植植物,塑造特色林下活动空间。在满足公园绿化用地比例要求基础上,适当嵌入科创、文化、运动、消费空间。因地制宜实施公园“无界”开放,开展公园儿童友好和适老化改造,新改建公园无障碍实施率达100%。
三、加强公园养护管理
(七)落实长效养护机制。公园建设项目保修养护期满,要监督及时做好项目交接,避免出现养护“真空期”。根据公园的类型、规模、区位、功能、游客量等,建立分级分类养护管理制度,明确植物养护和设施维护等要求,落实长效管理措施。联动相关部门明确公园内健身场地设施等的安全管理责任、日常管理单位和维修保养要求;推进公园保洁与城市环卫清扫统筹实施。制定完善养护管理技术规范和养护定额,建立养护管理经费随物价水平、服务需求变化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园林绿化养护政府采购制度,确定养护专业技术人员、设备配备和养护质量等要求,按照合理价格实施采购;要加强对养护质量和合同履约的监督评估,强化评估结果应用。
(八)加强绿色低碳养护。探索“精野结合”养护模式,在综合公园等合理设置“留野区”,营造近自然生境和生物栖息地。因地制宜实施城市公园指定区域“落叶不扫”“落叶归根”,改善土壤品质。绿化浇灌应当优先使用符合标准要求的再生水,最大限度减少自来水使用量。鼓励使用电动设备开展养护作业,积极应用病虫害绿色防控和除治技术。推进公园内园林垃圾就地资源化利用和处理,鼓励利用废弃材料营造创意景观小品、开发文创产品等。
(九)提升智慧养护水平。因地制宜建设公园数字化管理平台,推动智能安全预警、环境信息感知、游客流量监测等;丰富养护智能化应用场景,实现养护作业、人员、设备等线上跟踪和闭环管理,强化动态监管和精准评估。应用人工智能等手段,加强植物病虫害和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预警,加快推广应用喷灌、滴灌等节水技术和措施,以及无人机巡检、智能修剪、无人清扫等智慧化设施设备。
四、强化公园保护管理
(十)实施名录管理。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按照应纳尽纳的原则,分期分批公布城市公园名录,并于公布后1个月内逐级报上一级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至2028年底,各地均建立城市公园名录,其中综合公园全覆盖。公园名录实施动态更新,更新情况及时报上一级园林绿化主管部门。
(十一)强化公园监管。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关于城市绿线划定等规划安排,加强公园绿线管控,重要的城市公园可划为永久性绿地。至2030年底,已划定城市绿线的公园全部设立绿线公示牌等。加强公园内树木移植砍伐、绿地占用等行政许可事项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坚持公园公益属性,依法依规开展项目建设和配套服务项目经营活动。加强城市公园内仿古建筑等各类建筑监督管理,严禁改变功能成为“楼堂馆所”。
(十二)加强文化保护。开展具有重要历史、文化、艺术、生态和科学价值的城市公园调查,积极推进历史名园认定,认定后一年内编制完成历史名园保护方案并组织实施。强化公园内古树名木和古树后备资源保护,因地制宜建设古树名木景观节点。鼓励依托城市公园承接对外交流交往活动,推进园林文化的国际传播。
(十三)落实安全管理。建立公园安全风险清单管理制度,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高大乔木、园林建(构)筑物和重大活动等安全管理,形成风险识别、评估、处置的闭环管理机制。联合有关部门强化涉水活动、体育健身等设施设备安全监管。衔接应急避难场所等规划,统筹推进公园“平急两用”改造,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实现平可游、灾可避。
五、促进公园可持续运营
(十四)推动资产盘活利用。推进城市公园绿地确权和不动产登记,全面摸清公园用地及建筑资产底数,推动国有资产盘活。制定公园运营正负面清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公园运营。通过适当植入可移动无基础的非永久性设施、实施存量建筑轻改造、合理利用公园管理用房设置园艺服务中心等方式,拓展服务空间和功能。探索由主管部门组织落实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对无产权建筑按程序推进盘活。持续推进公园草坪、林下空间等开放共享,鼓励引入自然教育、露营、市集等。
(十五)培育新场景新消费。积极推进“公园+”,开展“公园生活季”等系列活动。推进“公园+文化”,组织文化展演、自然科普、研学等活动,开发销售公园文创产品。推进“公园+运动”,合理打造水上线、骑行线、跑步线等,植入智慧运动设施,因地制宜举办赛事活动。推进“公园+康养”,以特色花卉、植物景观营造沉浸式赏花、疗愈等场景。推进“公园+旅游”,推动公园与文旅资源串珠成链。推进“公园+商业”,推动具备条件的公园与商圈空间连通、功能联动,合理配置零售、市集等,适度建设宠物友好设施,探索发展“宠物经济”。推进“公园+夜游”,因地制宜延长公园开放时间,开展夜游、夜健、夜市、夜演等。
(十六)促进生态价值提升。结合生态产品目录,探索开展公园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与应用。推进有条件的公园开展生物物种资源普查、湿地资源调查和生物多样性监测评估,因地制宜打造生物多样性体验地,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推进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建设。鼓励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等,通过生态旅游、自然教育、碳汇交易等形式,促进公园生态价值转化为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探索推进公园内重大活动碳中和实施,以公园碳汇平衡活动的碳排放量。
六、实施保障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公园建设管理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落实,构建完善省市县工作联动机制,加强对公园管理单位的工作指导和监督。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联动,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探索建立公园经营管理激励机制,完善经营收益反哺公园管理等制度,推进公园可持续运维。
(十八)加强技术支撑和队伍建设。加强园林绿化领域应用基础研究,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重点开展碳汇计量和绩效监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生物多样性保护、植物应用与健康等技术攻关,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总结推广城市公园建设养护运营经验做法,组织开展培训、技能竞赛等,提高公园策划、设计、施工、养护、运维人员专业能力。
(十九)推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探索建立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公园建设管理机制,引导公众参与公园规划建设、养护管理、活动组织和意见收集反馈等,支持公园事业发展。鼓励“市民园长”参与公园管理,引导志愿者团队进公园。鼓励以公园为载体,组织开展园林园艺社会推广活动,营造全社会爱绿护绿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