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30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为规范历史遗留露天矿山植被修复工作,指导“一矿一策”生态修复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印发《山东省历史遗留露天矿山植被修复技术导则(试行)》鲁自然资字〔2026〕78号。

本导则适用于历史遗留露天采场中已消除地质安全隐患且边坡稳定的岩质采石坑、渣土堆积坡及挖损地植被修复工程。修复工作需遵循人工修复与自然恢复相结合原则,优先利用乡土植物种源,逐步恢复典型植被群落;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根据矿山类型和立地条件采用适宜措施;注重乔木灌木藤本草本科学搭配,构建结构合理功能稳定的植被生态系统;同时兼顾经济合理性与技术可行性。立地修复针对三种类型提出不同要求。岩质采石坑采用底面平整续坡结合立面种植高大乔木遮挡的方法,续坡坡度宜在25度以内,高陡边坡在清除危岩后采用垂直绿化或自然恢复,靠近断崖处种植高大乔木和攀缘植物遮挡。渣土堆积坡需进行土地平整和坡面整理,整饬坡度不宜大于25度,坡长超过20米应构筑平台或水平阶后绿化,无法达到坡度要求的可采用喷播或生态植被袋等方式修复。挖损地未形成积水时宜采用乔灌草混交覆土绿化,也可因地制宜修复为坑塘耕地林地等,常年积水区域则修复为蓄水池并设置防护设施。物种选择强调采用根系发达耐干旱瘠薄的乡土植物,土壤重构合理利用表土和采矿废渣,修复后不同用途的有效表土厚度有明确标准。整地方式以穴状和鱼鳞坑整地为主,苗木选用优质壮苗,种植时间宜在春秋两季。后期管护期为三年,植被保存率不低于85%。

全文如下:

山东省历史遗留露天矿山植被修复技术导则(试行)


为规范历史遗留露天矿山植被修复工作,指导“一矿一策”生态修复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结合我省实际,编制本技术导则。

一、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历史遗留露天采场中,已消除地质环境安全隐患且边坡达到稳定状态的岩质采石坑(含坑底及高陡边坡)、渣土(弃石)堆积坡以及挖损地的植被生态修复工程。

二、基本原则

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人工修复与自然恢复相结合,尊重生态系统演替规律,优先利用乡土植物种源,逐步恢复区域典型植被群落;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根据矿山类型、立地条件和当地实际,采用适宜科学的植被修复措施;坚持结构优化、功能稳定,充分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采取乔、灌、藤、草科学搭配模式,注重与周边自然环境协调统一,构建物种多样、结构合理、功能稳定的植被生态系统;坚持经济合理、持续可行,结合地方财政承受能力、自然恢复潜力和技术可行性,优先选用成活率高、易养护、成本低的乡土植物材料。

三、立地修复要求

(一)岩质采石坑

由底部平面和边坡立面(或断崖)组成,宜采用“底面平整、续坡+立面断崖下种植高大乔木遮挡”的植被修复方法。根据断崖下面底部平面的进深,可利用采矿废渣土进行回填平整、续坡,续坡坡度宜控制在25°以内。需覆盖客土的,坡脚宜设置挡土墙,必要时设置截排水系统。

1.对于高陡边坡(立面),在清除危岩体,保证地质环境安全的前提下,采用垂直绿化或自然恢复措施;城镇区域或重点部位有灌溉条件的,也可采用挂网喷播等措施进行植被修复。

2.在靠近断崖处种植高大乔木,通过绿化进行遮挡;沿断崖底部种植攀缘植物遮挡断崖;因地制宜种植常绿乔木或阔叶乔木,外侧种植灌木,形成自然林相。

(二)渣土堆积坡

渣土堆积坡治理首先应进行土地平整、坡面整理、穴状整地,坡面整理采用“削顶堆脚”的方式,整饬坡度不宜大于25°,按需设置截排水系统。对坡长20米以上的,宜构筑平台或水平阶后进行绿化;对坡长20米以内的,可直接覆土绿化或砌垒鱼鳞坑绿化。对整饬坡度无法达到25°以下的,可采用喷播、铺设生态植被袋、生态灌浆等方式进行植被修复。

(三)挖损地

开采挖损形成的挖损地,对未形成常年积水的,在开挖底面进行土地平整或穴状整地,宜采用“乔木+灌木+草”为主的混交方式进行覆土绿化,也可根据排水条件和周边环境,因地制宜修复为坑塘、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并按需设置截排水系统和道路;对形成常年积水的,宜修复为蓄水池、坑塘等,周边应设置防护设施、警示标志。

四、物种选择

应考虑与周边生态环境的协调统一,优先考虑选择根系发达、萌芽萌蘖力强、耐干旱瘠薄、易成活的乡土植物。石灰岩类矿山、花岗岩类矿山、水生植物和经济植物物种选择参照附录。

五、技术要求

(一)土壤重构

在矿山地貌重塑基础上,结合本地岩土条件,充分利用采矿剥离的表土和采矿遗留的废石(渣)、尾矿砂(渣)等,通过土层置换、表土覆盖、土层翻转等措施,重构土壤剖面结构。修复后用作园地的,有效表土厚度不小于40厘米;用作乔木林地,有效表土厚度不小于40厘米,用作灌木林地的,有效表土厚度不小于20厘米,含渣土层厚度不小于60厘米;用作草地的,有效表土厚度不小于20厘米;不同用途的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参考TD/T1036执行。

(二)整地方式

在坡度较缓或平地地段采用穴状整地为主,斜坡和陡坡采用鱼鳞坑整地方式,整地规格根据苗木规格确定,穴状尺寸应比苗木土球/根幅大20-30厘米,按需要设置截排水系统。乔木整地规格一般采用穴状整地,规格不小于0.6米×0.6米×0.6米(长×宽×深)。鱼鳞坑整地深度不小于0.6米。

(三)苗木规格

根据当地情况选用I级优质苗,应选用2-3年生以上苗木,阔叶乔木胸径大于3厘米(部分中小乔木胸径大于2厘米),常绿乔木苗高大于1.0米;重点区域可提高苗木规格。

(四)种植密度

乔木种植密度一般70-170株/亩,灌木种植密度一般220-660株/亩,藤本植物间距宜为0.5-1.0米。

(五)种植时间

种植时间宜选择3-5月、9-11月(树木开始落叶后进入休眠前),雨季宜栽植常绿树种。

(六)后期管护

管护期一般为3年,养护期满植被保存率不低于85%,且植物生长状态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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