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0部门印发《广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巩固提升工作方案》桂建办〔2026〕17号。
聚焦审批流程再造与智能化升级,广西计划到2026年底构建工改评估、问题反馈和提升机制,深化审批流程优化与数据治理;到2027年底全面完善城市更新项目审批模式,推进区域评估、策划生成和告知承诺制改革;到2028年底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审批,构建智慧治理新范式。核心内容为深化审批流程再造,包括建立数据共享责任清单,统一自治区市县三级审批流程和标准;加强系统数据治理,建立数据收集、清理、校核机制,确保数据一致完整,以共享替代重复录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拓展开工建设和联合验收等应用场景。
全文如下:
广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巩固提升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以下简称工改),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常态化推进机制的意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通知》(建办〔2023〕4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要求
聚焦工改审批流程再造与智能化升级,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和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推进工程建设项目高频事项“一件事”办理和“全链通办”,构建规范、便捷、智能的审批新模式,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到2026年底构建工改评估、问题反馈和整体提升工作机制,深化审批流程优化与系统数据治理,推动审批服务提质增效;到2027年底全面完善城市更新项目审批模式,推进区域评估、前期策划生成和告知承诺制改革,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专项成果,促进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水平均衡提升;到2028年底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以数智驱动决策与服务,构建精准感知、智能研判、高效协同的智慧治理新范式。
二、深化审批流程再造
(一)全面优化审批流程。建立数据共享责任清单,深化跨部门数据共享。梳理自治区、市、县三级审批权限,推进全链条流程再造,统一审批流程和标准,全面提升审批服务的整体性、协同性和精准度。(牵头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公安厅、数据局,各市相关部门按责任落实,不再列出。)
(二)深化系统数据治理。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数据共享,确保跨层级、跨部门数据高效协同。按照全量、准确、实时的要求,建立健全数据收集、清理、校核管理机制,确保国家、自治区、市三级数据一致、完整规范。按照“一数一源”原则,压实数据源头管理责任,以共享替代重复录入。(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数据局)
(三)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见效。进一步抓好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和联合验收“一件事”的推广运用,落实新房购置“一件事”等国家重点任务,拓展自治区级工程建设项目“一件事”和“全链通办”事项范围,形成更多应用场景,提高审批质效,择优推广运用。(牵头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数据局,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公安厅、国动办)
三、优化审批服务机制
(四)建立全区工改评估机制。规范开展全区工改评估,通过数据采集分析、实地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定期对各设区市的改革举措落实、系统协同应用、审批服务效能及市场主体满意度进行综合评估,强化评估结果应用,全面提升审批质效。邀请多方全流程参与,畅通企业诉求、打通改革堵点、推动服务优化。(牵头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数据局)
(五)完善城市更新项目审批模式。梳理城市更新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绘制城市更新项目审批流程图,强化全流程线上审批、节点管控与审管衔接,构建流程优化、材料精简、高效便捷的城市更新项目审批体系。(牵头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公安厅)
(六)拓展工改增值化服务。建立涉企增值服务目录,打造定制式、套餐式服务场景,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供精准化、个性化的一站式优质衍生服务。通过设立审批专员和专兼职帮办代办员,为企业在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提供精准指导、帮办代办服务,实现审批从“能办”向“好办、易办”转变。(牵头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数据局,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
四、拓展专项成果应用
(七)强化区域评估及成果运用。健全区域评估政策体系,科学合理划定评估区域,持续深化区域评估工作。编制成果应用指南,明确区域评估成果应用的适用范围、实施规范及简化审批措施,推动评估成果跨部门共享互认。(牵头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气象局、地震局)
(八)推行前期策划生成。持续推进多系统信息数据协同联动,加强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前期策划生成服务。健全项目策划、储备、生成、落地全链条工作机制,强化用地、用能、环评、地震安全性评价等要素前期统筹与并联衔接,推动项目审批从被动受理向主动服务转变,为项目审批提速增效夯实基础。(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公安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数据局、气象局、地震局)
(九)推进告知承诺制。聚焦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能、服务企业发展,持续梳理告知承诺制审批事项,落实告知承诺制审批事项清单公开和动态调整机制。坚持放管结合、审管联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建立诚信规范、审批高效、监管完善的告知承诺审批管理模式。(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
五、推进全链数智赋能
(十)推进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建立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赋码和落图机制,全流程落实无纸化数字报建、数据管理应用、数字化图纸管理等改革举措,加快项目数据汇聚融合,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推动高质量数据集建设。(牵头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单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发展改革委、数据局)
(十一)提升项目审批智能化水平。推进人工智能审批场景应用,加强智能问办、智能填报、智能预审,全流程指导企业和群众准确申报,推行“AI审核+人工复核”智能审批模式,对申请材料进行精准核验,进一步拓展工程建设项目智能审批路径。强化一体化数据支撑,运用大数据开展项目监测、风险预警、效能评估,依托大数据进行智慧分析研判,精准支撑科学决策。(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数据局)
六、保障措施
各牵头部门要会同各有关单位加强统筹协调、科学谋划,完善审批服务系统建设,健全数据共享共用,加强业务协同联动,强化动态监督管理。各设区市相关部门要健全协同工作机制,强化审批服务,及时响应企业诉求,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各地各部门要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构建以日常监测与年度评估相结合的闭环管理体系,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