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6年1月3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829号〕修正《河道管理条例》。

本次修正主要涉及三处调整:一是规范处分表述,将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八条的“给予行政处分”优化为“依法给予处分”,提升表述严谨性;二是完善行政处罚救济程序,重新明确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的复议、诉讼权利及强制执行相关规定,衔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三是删去第五十条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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