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资讯>法规政策 >

一张图读懂《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指导意见》

土地人法规政策 2020-09-14 10:18:52 1429阅读

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地方提高小型村庄建设项目审批实效,加快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

《指导意见》明确了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需要把握的基本原则,并从明确适用范围、简化审批程序、创新审批服务方式、发挥村民作用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对于适用简易审批的村庄建设项目,从以下方面作了优化简化:

一是提出可以采取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方式,合并办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审批环节。

二是允许地方结合实际,将部分审批事项依法委托乡镇政府实施。

三是鼓励地方通过发布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范本等方式,加大对项目单位指导力度。四是对于整县整乡推进的村庄建设项目,其子项目由不同项目法人组织建设实施的,以子项目规模界定是否必须进行招标。

免责声明:
        本站资讯内容均由网友提供,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作参考。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登录 后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