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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天涯实施监督 2023-09-15 09:16:41 1345阅读

2023年9月14日,安徽省自然资源厅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护利用好耕地耕作层土壤,进一步推进耕地质量的保护和提升,制定《关于推进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关于推进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

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护利用好耕地耕作层土壤,进一步推进耕地质量的保护和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规定,现就推进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将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作为保护和提高耕地质量的重要手段,通过建立一套涵盖耕作层土壤剥离、运输、存储、管护、利用等全过程的工作制度机制,深入落实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提供坚实的资源保障。

二、工作主体

(一)责任主体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区域内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工作;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管理和监督具体工作;县级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协助开展土壤质量调查、指导利用剥离耕作层土壤,参与年度计划论证、实施方案审查、验收等工作。

(二)实施主体

按照“谁用地、谁剥离,谁损毁、谁剥离”的原则,确定耕地耕作层剥离的实施主体。其中,城镇、村镇批次用地占用耕地的,实施主体是项目所在地乡镇级人民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单独选址项目占用耕地的,实施主体是项目建设单位。矿产资源开采沉陷损毁耕地的,实施主体是矿山企业。剥离耕作层再利用实施主体是耕作层土壤使用单位。

三、剥离范围

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应遵循依法依规、科学规范、应剥尽剥、就近利用的原则。非农业建设项目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或占用质量等别较高且集中连片优质耕地的,原则上应实施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有以下情形的,由项目所在地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论证或确认后,可酌情不实施耕作层剥离:

1.耕作层土壤已被严重破坏或被污染不适宜耕作的;

2.25度以上陡坡地、重要水源地15度以上坡地;

3.单个图斑面积小于1亩的;

4.位于海拔500米以上的;

5.耕地质量等别十等以下(不含十等)的;

6.区位条件、交通状况等经论证不适宜开展耕作层剥离,点状、线状建设项目零星占用5亩以下、不便实施耕作层剥离的,

7.涉及国家安全、军事、抢险救灾等急需临时占用的;

8.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展田块整治进行表土剥离、回填的,按《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 30600—2022)执行;

9.其他经论证确需不实施的。

四、实施流程

(一)编制年度计划

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等部门,综合考虑建设占用耕地项目和剥离耕作层土壤利用项目的布局、规模、建设时序等,编制行政区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年度计划,对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的剥离、运输、存储、管护、利用等工作进行统筹安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年度计划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并与相关专项规划充分衔接。

(二)制定实施方案

建设占用耕地在土地供应前、新设或延续采矿权前,实施主体应参照《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技术规范》(TD/T 1048-2016)编制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实施方案。耕作层土壤剥离实施方案应包括项目概况、编制依据、土壤调查、剥离、运输、验收、存储、管护、利用、投资估算、实施计划、保障措施等内容,需集中堆放的,需在方案中明确水土保持和培肥措施,切实提高耕作层质量。实施方案由县区、开发园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联合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审查论证,专家组应出具结论性审查意见,论证通过后报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矿山开采沉陷损毁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实施方案纳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作为单独章节统一编制,编制完成后,报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审查论证。临时占用耕地开展耕作层剥离的,建设单位在编制临时用地复垦方案时,要将耕作层剥离作为必要章节,明确表土剥离的厚度、面积、堆放位置、水土保持措施等。市、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涉及耕作层土壤剥离的,要在用地申请文件中说明耕作层土壤剥离方案编制情况或编制工作安排。

(三)土壤剥离实施

成片开发项目及城镇、村镇批次用地占用耕地由所在地乡镇级人民政府在供地前组织实施耕作层土壤剥离,单独选址项目占用耕地由项目建设单位在用地动工建设前实施耕作层土壤剥离,矿产资源开采沉陷损毁耕地由矿山企业在用地动工建设前实施耕作层土壤剥离。耕作层土壤剥离应按照通过专家审查论证的实施方案实施。耕作层土壤剥离及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水土保持和扬尘防治措施,防止土壤和环境污染。

(四)剥离耕作层存储

剥离耕作层土壤的利用应综合考虑存储、管护、运输等因素,做到剥离和利用紧密衔接,鼓励即剥即用、就近利用。剥离的耕作层土壤短期内无法利用的,耕作层土壤剥离实施单位应将其运至临时堆放点集中存储。临时堆放点由县级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统一设置,应根据镇、街分布和实际需要进行合理布局,存储的耕作层土壤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统一管理。设置临时堆放点,应综合考虑运距、利用成本及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等因素,优先使用存量建设用地或未利用地,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水源地等。

(五)剥离耕作层再利用实施

剥离耕作层土壤利用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和监督实施主体按照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进行合理安排利用。剥离耕作层土壤主要用于补充耕地质量提升、劣质耕地的土壤改良、高标准农田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区复垦和矿山开采沉陷区土地复垦以及临时用地复垦等项目,确实无法用于耕地质量提升的,可用于城市绿化等工作。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新立项实施的土地整治、耕地恢复等各类项目涉及新增耕地的,在项目验收前,原则上应实施剥离耕作层再利用。非社会资本投资的上述项目,可以无偿或按照成本价使用剥离的耕作层土壤。其他项目需要使用剥离耕作层土壤的,可实行有偿使用,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的收益原则上应用于耕地保护和建设。

(六)组织验收

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完毕后,项目实施主体应及时向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耕作层土壤剥离验收可根据工作需要分区、分段、分期申请。验收资料主要包括验收申请、施工记录、运输存放管护资料、土壤使用记录资料、使用前后影像数据等。县区、开发园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财政等领域专家,依据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对耕作层土壤剥离项目进行验收,专家组应出具结论性验收意见。

五、强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级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组织领导工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协调联动,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意见或实施办法,建立健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实施、监管、竣工验收、再利用、资金管理等相关制度。

(二)明确经费保障。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实施方案编制、剥离、运输、存储、利用等费用应纳入城市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取得成本、单独选址项目投资预算和矿山开采成本。年度计划编制经费、将存储的耕作层土壤运至无偿使用耕作层土壤的项目地点的费用由县级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保障。有偿使用耕作层土壤的运输费用,由耕作层土壤使用方承担。鼓励各级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建立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奖补机制,加大财政保障力度。

(三)强化目标考核。将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工作情况纳入《安徽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评价考核办法》,对实施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并取得良好成效市、县进行考核加分,同时,在安排耕地保护相关资金时适当予以倾斜。利用剥离耕作层土壤实施土地整治项目产生的补充耕地指标,优先安排交易。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开展耕作层剥离工作时,要积极与规划、建设、补充耕地、土地复垦等工作相衔接,探索建立耕作层剥离与利用信息管理平台,及时上传剥离信息和再利用需求,提高再利用效率,节约运输成本。各地要综合运用多种形式和途径,广泛宣传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宣传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的政策,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耕地保护的浓厚氛围。要善于总结推广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


附件:《耕地耕作层剥离实施方案(模板)》


2023年8月  日

XXX 项目

表土剥离实施方案

( 一号黑体字)


项目单位:  XXX(小三号黑体字)(公章)


编制单位:  XXX(小三号黑体字) (公章)



XX 年 XX 月 XX 日(小三号黑体字)




表土剥离方案封面格式


XXX 项目

表土剥离方案

(二号黑体字)


项目单位:

(个人)    XX  (四号宋体)         

单位地址:  XX  (四号宋体)            

联 系 人:  XX  (四号宋体)            

联系电话:  XX  (四号宋体)            


编制单位:

(个人)    XX  (四号宋体)           

单位地址:  XX  (四号宋体)            

联 系 人:  XX  (四号宋体)            

联系电话:  XX  (四号宋体)            


送审时间:  XX  (四号宋体)            

 

 表土剥离方案扉页格式


1. 在报告正文最后面可以加补充说明和引用文献名称,报告扉页与报告目录之间可放置项目区位图。

2. 方案编写要求

2.1. 报告内容完整、层次分明、语言简炼、重点突出、逻辑性强、引用资料数据无误、配套图表齐全。

2.2. 报告文字使用《现代汉语通用字表》规范字,用阿拉伯数字或科学计数法表示数量。

2.3. 标点符号应符合GB/T 15834的规定。

2.4. 计量单位名称和符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选用。文字后用单位名称表示,数字后面用单位符号表示,同一方案要统一。

2.5. 引用的资料与成果应当正确,并明确其来源或依据。

2.6. 报告原稿装订时,所有图表均应折叠整齐,大小与所用稿纸一致,装订部位一律位于左侧装订线处。


表土剥离方案主要章节目录及内容说明

1 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概况介绍(附项目特性表)、剥离区自然环境条件介绍、表土剥离项目概况介绍(附项目特性表)。 

2 编制依据 

任务来源、编制目的、编制原则、工作思路、技术路线、编制依据(政策法规、技术标准、技术资料)。 

3 土壤调查评价 

表土剥离区、储存区的土壤调查评价过程、结果(附相关分析化验数据);表土剥离区、储存区的 适宜性评价。

4 表土剥离 

表土剥离区选择(位置、面积、拐点坐标),形成相应的图件;预计表土剥离的面积、平均厚度和厚度分布;计算表土剥离土方量、剥离率;表土剥离施工设计,包括剥离设备、工艺、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等。 

5 运输线路选择 

说明表土剥离、储存中运输线路的选择过程及比选结果。 

6 表土储存保育 

储存区选择(位置、面积、拐点坐标),形成相应的图件;依据剥离区和储存区的土方量平衡,计算表土堆个数、面积、高度、体积、表土储存量、表土储存场利用率;表土储存保育施工设计,包括堆土机械、工艺、操作方法、注意事项以及必要的土壤保育、水土保持设施等。 

7 验收 

包括剥离工程验收和土壤质量验收。 

8 投资估算 

说明投资估算依据,分别计算土壤调查评价、表土剥离、运输、储存、验收各阶段费用和总费用。项目工程量统计、投资估算分别参照 TD/T 1038-2013中附录E和G中与表土剥离有关的部分。

9 实施计划 

说明表土剥离的工期安排、年度资金计划和各阶段的考核目标与指标。 

10 保障措施 

包括经费来源,组织机构、施工人员、施工设备,施工、监理等相关制度。 

11 附件材料 

篇幅较大的重要表格及重要图件(土地利用现状图、现场实测图、施工图、土壤分析化验结果等)可列在方案后边。图件应符合TD/T 1040-201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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