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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用户86527
2026-05-15 16:00:31
55
问题描述:

开发边界内的选址有必要编制《节约集约专章》吗?

已解决
回答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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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用户58367
2026-05-19 14:51:48
最佳答案

可以参照贵州:

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和村庄建设边界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的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用地涉及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的,应编制专章;除上述类型之外的其它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或是占用耕地达到总用地面积的50%以上的,参照本通知要求编制专章。编制专章的建设项目,在办理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时,不再单独编制相关技术报告。建设项目仅需办理选址意见书的,不需要编制专章,但若为邻避类或涉及邻避类功能的,仍须按照相关规定编制选址论证报告。已经通过规划选址的建设项目,对土地用途、项目选址位置规模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办理规划选址。

重新预审项目选址发生重大变化,原预审时不涉及、重新预审时涉及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的,应编制专章,其他重新预审项目不需编制。办理农用地转用时,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空间位置发生变化的,应重新组织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论证;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全部为自然保护地的,应按照省有关要求,由省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