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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各位,咨询个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确权问题,有个朋友早些年在A市,因读书将户口迁至B市b县级市,他的父母在A市农村拥有土地和宅基地,房屋现已确权。
1.现在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把户口迁回A市,需要在哪个部门办理?
2.如果1办成可以将名字加到房屋确权证中吗?土地证是否可以加名字?
3.如果1没有办成可不可以操作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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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1
最佳答案
不是公务员,因上学等原因将户口迁出;需要村委会出证明文件,最好找到入学时的档案,到当前派出所问问办法方法。
国家政策要求一户一宅,如果户口迁入且是合法继承人,就可以在宅基地证及房屋确权证上加名字。
如果办不成,按目前的政策:只能在房屋确权证上加名字,之前的做法是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