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我父亲02年在承包地上盖了400平养鸡场和旁边的60平住房(都没证),当时镇上鼓励发展养殖,镇政府现在也说不算违建。
养殖场在2010年后就没养殖了,60平住宅一直用于全家居住至2022年,现在我父亲有时也住。
另外一处房屋是80年代父亲盖的,02年后就废弃了,22年原址新建。现在我和父亲分户了。
镇政府说60平的房屋18年前图斑是耕地,18年后是设施农用地,无法按住宅认定。
可是设施农用地概念不是07年才有吗,房子02年盖的时候就是用来居住啊。
分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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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
设施农用地属于农用地,不属于建设用地,属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实占补平衡。
但设施农业用地不再使用的,必须恢复原用途。设施农业用地被非农建设占用的,应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原地类为耕地的,应落实占补平衡。
虽然02年在承包地上就盖了400平养鸡场和旁边的60平住房,因为没有办手续,所以一直属于违法用地。02年建设以后,一直存在的话,在2019年三调图斑应该属于建设用地。
自然资源部出过规定:非法用地办理手续,必须追溯来源,也就是未建设之前的用地性质,就是耕地。
如果符合分户且划分宅基地的条件,应该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新划宅基地,但划定的位置必须符合村庄规划,所以最终还是要确定有没有编制村庄规划,而且村庄规划中是否将原用地规划为宅基地。
2000年左右,很多人都是在自家自留地盖的房子。只是后来办理了手续,就合法化了。
法律遵循“后法优于前法”,不要管以前如何,没有合法手续只能按现在的法规政策,追溯来源。
首先图斑认定的是现状,你在农用地上建房,遵循农地农用原则,会按设施农地认定。
在农用地上建房,如果按住宅认定,那当时就违法了,就需要拆了。
即便给你按住宅认定,不让你拆,并不代表承认你的住宅合法。记住一点,住宅用地属于建设用地,农用地按建设用地认定,那么就找提供合法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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