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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国土调查是按现状认定地类的吗?调查错漏如何申诉?

微信用户63610法规政策 2024-04-28 17:03:23187 举报
我家有栋房子建于2016,建在主房旁边的菜地上,菜地常年种植蔬菜自己家吃,我去申请办理不动产确权登记被告知该房屋占用农用地,随后工作人员帮我查询了三调的结果,显示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我查了三调技术规程,三调时间节点是2019年12月31日,这个时间我房屋已经建造好3年多了,三调时应该把我房子土地按当时现状认定为建设用地或者宅基地才对吧?况且我那个菜地也不是基本农田啊,我该怎么申诉呢?


  • 有两个方面:

    1、三调调查错误,通过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更新或纠正调查成果

    2019年12月31日这个时间点房屋已经建造好3年多,存在三调调查错误,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按照实地现状认定地类 规范国土调查成果应用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59号要求:土调查要按照统一调查标准,依据调查时点国土利用现状认定地类。凡是发现国土调查成果与实地国土利用现状不一致的,无论是调查时点后新发生变化的,还是“三调”或历年国土调查错漏的,均应及时通过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更新或纠正调查成果,确保调查地类与实地现状保持一致。

    2、涉及基本农田,追溯合法来源

    涉及基本农田的话,一种情况是:二调时就为基本农田,具体要看二调数据库是否为基本农田。另一种情况是:位于三调后重新划定的基本农田内,占用基本农田,没有合法手续,问题较严重。

    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地类以“三调” 为基础的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准,在确保地类真实性的前提下,应综合考虑地类来源的合理、合法性 。主要依据 2022年3月9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做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地类认定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411号:有合法来源的,按照建设用地地类报批。无合法来源的(如果违法处理后,可以补办手续),按照建设占用时的国土变更调查(土地变更调查)的实际地类报批,地类为耕地的,应依法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作者追问:2024-04-29 09:35:49

    应该是您说的第一种情况,二调时是基本农田,三调没有调整。另外我问一下哈,根据自然资源部相关规定,凡是在2020年7月3日之前已完工的占耕房屋,一律按现状予以固化,并根据相关政策分类处置。我那个2016年房子,有机会调整为建设用地吗?

    【微信用户56983】补充回答: 2024-04-29 11:14:53

    三调只反应现状,所以三调调查错误,可以通过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纠正。

    能否办手续,要确认用地不在三调之后重新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然后去规划局问问,如何处罚或补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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