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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红线内的管护巡护道路如何去审批

微信用户50115编制审批 2024-01-11 16:01:23270 举报
在生态红线范围内,项目在原有道路上进行硬化和原址重修堡坎,路基4.5米宽(因为历史原因,原有道路未拥有建设用地的手续),不新增使用林地,根据《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第一条加强人为活动管控,是符合“仅允许以下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但是如何去办理此内小项目的审批手续呢?。


  • 目前原有道路不是建设用地,则按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允许有限人为活动办理用地预审及报批手续。和一般项目基本类似,增加的内容是项目建设必要性及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性的说明;建设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说明。

    省自然资源厅收到申请材料后,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一般要征求省生态环境厅、林业局及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作者追问:2024-01-12 16:08:33

    你好,项目路基占4.5米,所占用地也需要以办理建设用地的方式申办用地手续嘛

    【微信用户39240】补充回答: 2024-01-14 18:49:44

    如果占用属于林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六章、第五十二条规定,“在林地上修筑下列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不需要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超出标准需要占用林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的林道有集材道、运材道、防火巡护道、森林步道。


    2023年2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对集材道、运材道、防火巡护道、森林步道中宽做出规定,但该文件采纳程度及实施日期尚未确定。建议去当地林业局,问一下具体执行的标准。

    https://www.forestry.gov.cn/search/9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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