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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1996年造的省道两侧原先没有防护绿地,2014年才开始建设防护绿地,那么这个防护绿地是否要征收农转用,才能建设?还有如果法院打官司,如何才能说服法官防护绿地就是国有土地?毕竟法官不是专业人士,凭我空口讲几句防护绿地就是国有土地,无法信服。最好给我几张分类图来解释,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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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按照政策要求,防护绿地可以有两种途径可以解决,一是通过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征收手续来进行,但鉴于这个是历史遗留问题,所以无法通过办理农转和征收来解决。二是目前新出台的政策,根据《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规定,经批准的道路两侧建设绿化带或者绿色通道,可以占用一般耕地,并通过耕地进出平衡调出,变为林地。

防护绿地建设时占用的建设用地指标,是需要经过农转用,然后进行国有土地划拨手续;没有这些批复手续,防护绿地这块地就不是国有建设用地。
很多地方防护绿地都没进行国有划拨;有些走的是林业用地,因为基本种的都是树,这个很难申诉。
其实是不是国有,可以这样思考:它是一个线性工程,如果你周边的道路两侧,不是建设用地,那你这块防护绿地肯定不是国有用地。连建设用地都不是,怎么可能征为国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