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问题>实施监督 >

征地权限与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天涯实施监督 2022-02-07 13:35:001159 举报


  • 征地权限:

    除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8个试点省份,其它省份涉及征收永久基本农田以及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需报国务院审批。其他情形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土地征收。

    安徽省政府规定: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征收永久基本农田以外耕地不超过35公顷、其他土地不超过70公顷的,委托给设区市和县级市、省直管县人民政府批准。


    征地范围:

    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列举了六种具体情形。其中最主要的是第五种情形,即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同时明确成片开发还应当符合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2020年11月5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自然资规〔2020〕5号)。2021年4月21日,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河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试行)》。

关键词:

提出 问题

有问必答,寻求专业的国土人来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