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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规合一”范围怎么确定?

规划人编制审批 2021-04-12 09:29:001568 举报


  • 开展市县“多规合一”试点,除了解决市县规划自成体系、内容 冲突、缺乏衔接协调等突出问题外,更重要的是强化政府空间管控能力, 实现国土空间集约、高效、可持续利用,坚定不移地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 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关于“多规合一”的范围到底如何确 定,试点通知里没有明确指出,在近几年试点过程中,有些省、市以城乡 规划范围为“多规合一”的范围,有些规划的范围不明确,以统筹城乡规 划、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代替“多规合一”等。还有部分将“多规合一” 的范围从城乡规划范围扩展到了全域。结合大部分市县开展“多规合一” 的实践来看,市县“多规合一”的范围基本为市县全域,进行全域管控, 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从“多规合一”技术层面和实际管控要素上来说, 城乡范围仅仅是一张图控制线管控的其中一条线,仅局限于城乡范围就会 造成控制要素和控制线过于单一,不能达到进行国土空间有效管控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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