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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中心城区国土空间用地用海现状图包含哪些内容?

规划小兵技术标准 2021-02-07 08:55:002403 举报


  • 参照自然资源部《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制图规范》(征求意见稿):

    市域/中心城区国土空间用地用海现状图,主要包含

    1.1 地理底图,应包括: 1)县(区)级及以上行政界线和政府驻地。 2)山体。 3)水系。

    1.2 必选要素,应包括《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 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规定的一级类:

    1)耕地。

    2)园地。 

    3)林地。 

    4)草地。 

    5)湿地。 

    6)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7)居住用地。 

    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9)商业服务业用地。 

    10)工矿用地。 

    11)仓储用地。

    12)交通设施用地。 

    13)公用设施用地。 

    14)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15)特殊用地。 

    16)留白用地。 

    17)陆地水域。 

    18)渔业用地。 

    19)工矿通信用海。 

    20)交通运输用海。 

    21)游憩用海。 

    22)特殊用海。 

    23)其他土地。 

    24)其他海域。

    1.3 可选要素。可根据实际情况,细分至符合《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规定的二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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