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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内容与技术标准是什么?

国心技术标准 2020-10-18 08:50:004927 举报


  • 参考《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 TD/T1033-2012,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1 一般规定

    1.1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以及其他工程。建设内容参照土地整治工程体系,详见附录A,工程技术要求详见附录B。

    1.2 应科学合理开展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等田间基础设施建设,满足田间管理和农业机械化、规模化生产需要。合理布置耕作田块,保持各项工程之间的协调配合,实现田间基础设施配套齐全。

    1.3 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指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等工程设施占地面积与建设区总面积的比例。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应不高于8%。

    1.4 建成后的耕地质量等别达到所在县的较高等别。

    1.5 基础设施使用年限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完成后各项基础设施工程正常发挥效益的使用年限。基础设施使用年限不应低于15年。


    2 土地平整工程

    2.1 土地平整工程指为满足农田耕作、灌排需要而进行的田块修筑和地力保持措施。包括耕作田块修筑工程和耕作层地力保持工程。

    2.2 应合理规划田块、提高田块归并程度,实现耕作田块相对集中。

    2.3 耕作田块指由田间末级固定沟、渠、路等围城的土地平整基本单元。耕作田块规模应根据地形条件、耕作方式、作物种类等综合确定,平原区北方不宜低于200亩、南方不宜低于100亩,丘陵山区耕作田块规模可适当减少。

    2.4 应实现田面平整,水田格田内田面高差应小于±3cm;水浇地畦田内田面高差应小于±5cm。

    2.5 耕作层土壤应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2008)的规定,影响作物生长的障碍因素应降到最低限度;应加强耕作层的保护,耕作层厚度应达到25cm以上,有效土层厚度应达到50cm以上。

    2.6 地面坡度为5°~25°的坡耕地宜修建梯田,梯田化率不应低于90%。

    2.7 土地平整形成的田坎应有配套工程措施进行保护,宜因地制宜地采用土坎、石坎、土石混合坎或植物坎等保护方式。


    3 灌溉与排水工程

    3.1 灌溉与排水工程指为防治农田旱、涝、渍和盐碱等灾害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包括水源工程、输水工程、喷微灌工程、排水工程、渠系建筑物工程、泵站及输配电工程。

    3.2 水资源利用应以地表水为主,地下水为辅,严格控制开采深层地下水,禁止使用未经处理的污水进行灌溉。

    3.3 水源配置应综合考虑地形条件、水源特点等因素,宜采用蓄、引、提、集相结合的方式。

    3.4 应根据灌溉规模、地形条件、田间道路、耕作方式等要求,合理布置各级输配水渠道及渠系建筑物,灌溉水利用系数不应低于《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 50363-2006)的规定。

    3.5 灌溉设计保证率应根据水文气象、水土资源、作物种类、灌溉规模、灌水方式及经济效益等因素确定,应符合附录B中表B.1的规定。

    3.6 排涝标准应满足农田积水不超过作物最大耐淹水深和耐淹时间,应由设计暴雨重现期、设计暴雨历时和排除时间确定。旱作区农田排水宜采用10年一遇,1d~3d暴雨从作物受淹起1d~3d排至田面无积水;水稻区农田排水宜采用10年一遇,1d~3d暴雨3d~5d排至作物耐淹水深。

    3.7 地下水位较高和土壤盐碱化地区,排水标准应符合《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8)的规定。


    4 田间道路工程

    4.1 田间道路工程指为满足农业物资运输、农业耕作和其他农业生产活动需要所采取的各种措施。包括田间道和生产路。

    4.2 合理确定田间道路密度,满足农业机械化和生产生活便利的需要。

    4.3 田间道的路面宽度宜为3m~6m,生产路的路面宽度宜为3m以下。在大型机械化作业区,田间道的路面宽度可适当放宽。

    4.4 田间道路通达度指集中连片田块中,田间道路直接通达的田块数占田块总数的比率。平原区应达到100%,丘陵区不应低于90%。


    5 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

    5.1 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指为保障土地利用活动安全,保持和改善生态条件,防止或减少污染、自然灾害等所采取的各种措施。包括农田林网工程、岸坡防护工程、沟道治理工程和坡面防护工程。

    5.2 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应与田、路、渠、沟等有机结合。

    5.3 农田防洪标准应采用以乡村为主的防护区防洪标准,重现期应为10年~20年一遇。

    5.4 农田防护面积比例指通过各类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建设,受防护的农田面积占建设区农田总面积的比例。农田防护面积比例不应低于90%。


    6 其他工程

    除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以外的工程,其技术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附录A

    表A.1 土地整治工程体系表


    附录B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程技术要求


    1 土地平整工程

    1.1 土地平整应实现田块集中、耕作田面平整,耕作层土壤理化指标满足作物高产稳产要求。

    1.2 平原区以修建条田(方田)为主,丘陵区以修建梯田为主,并配套坡面防护设施。

    1.3 平原区条田长度宜为200m~1000m,南方平原区宜为100m~600m;条田宽度取决于机械作业宽度的倍数,宜为50m~300m。梯田田面长边宜平行等高线布置,长度宜为100m~200m。田面宽度便于机械作业和田间管理。

    1.4 应因地制宜进行耕作田块布置,田块长边方向以南北方向为宜;在水蚀较强的地区,田块长边宜与等高线平行布置;在风蚀地区,田块长边与主害风向交角应大于60°。

    1.5 水田区耕作田块内部宜布置格田。格田长度宜为30m~120m,宽度宜为20m~40m;格田之间以田埂为界,埂高宜为20cm~40cm,埂顶宽宜为15cm~30cm;采用喷、微灌时,畦田、格田内田面高差不宜大于15cm。

    1.6 土坎高度不宜超过2m,石坎高度不宜超过3m。在易造成冲刷的土石山区,应结合石块、砾石的清理,就地取材修筑石坎;在土质粘性较好的区域,宜采用土坎;在土质稳定较差、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地区,宜采用石坎、土石混合坎或植物坎。


    2 灌溉与排水工程

    2.1 根据不同地形条件、水源特点等,合理配置各种水源;水资源利用应以地表水为主,地下水为辅,严格控制开采深层水,做到蓄、引、提、集相结合,中、小、微型工程并举;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2.2 按照建设规模、地形条件、交通与耕作要求,合理布局各级输配水渠道。各级渠道应配套完善的渠系建筑物,做到引水有门、分水有闸、过路有桥、运行安全、管理方便。积极开展用水计量、自动化控制等工作。

    2.3 应采取多种节水措施减少输水损失。明渠宜采取全断面护砌,有条件地区可研究生态化防渗措施,提高渠系水利用系数;管道宜选用硬塑料管、钢筋混凝土管;明沟位于山地丘陵区及土质松软地区时,应根据土质、受力和地下水作用等进行基础处理。

    2.4 灌溉设计保证率应参照表1及地方用水定额标准确定。南方水稻区的灌溉设计保证率可按抗旱天数表示,单季稻项目区可取30d~50d,双季稻项目可取50d~70d,经济较发达地区可按上述标准提高10d~20d。

    表1 灌溉设计保证率表

    灌水方法地区作物种类灌溉设计保证率/%
    地面灌溉干旱地区或水资源紧缺地区以旱作为主50~75
    以水稻为主70~80

    半干旱、半湿润地区
    或水资源不稳定地区

    以旱作为主70~80
    以水稻为主75~85
    湿润地区或水资源丰富地区以旱作为主75~85
    以水稻为主80~95
    喷灌、微灌各类地区各类作物85~95
    注1:作物经济价值较高的地区,宜选用表中较大值,作物经济价值不高的地区,可选用表中较小值。
    注2:引洪淤灌系统的灌溉设计保证率可取30%~50%。

    2.5 季节性冻土深度大于10cm的衬砌渠道以及标准冻深大于30cm的建筑物工程应进行抗冻胀设计。固定暗渠、管道埋深应在冻土层以下,且不小于60cm,管道系统末端需布置泄水井。

    2.6 在水源地势低无自流灌溉条件或采用自流灌溉不经济时,可修建灌溉泵站、机井;在排水区水位低于排水沟水位无自流排除条件时,可修建排水泵站。泵站、机井等工程宜采用专用直配输电线路供电。

    2.7 渠系建筑物应配套完整,其布置应选在地形条件适宜和地质条件良好的地区,满足灌排系统水位、流量、泥沙处理、运行、管理的要求,适应交通和群众生产、生活的需要。


    3 田间道路工程

    3.1 田间道路工程的布局应满足居民点、生产经营中心、各轮作区和田块之间保持便捷的交通联系的需要,合理确定道路面积与路网密度,确保农机具到达每一个耕作田块,促进田间生产作业效率的提高和耕作成本的降低。

    3.2 田间道路工程应尽量减少道路占地面积,与沟渠、林带结合布置,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率。

    3.3 田间道路面宽度以3m~6m为宜,在大型机械化作业区的田间道路面宽度可适当放宽,承担主要农产品运输和生产生活功能的田间道路面宜硬化;田间道路面宜高出地面30cm~50cm为宜,常年积水区可适当提高。在暴雨集中区域,田间道应采用硬化路肩,路肩宽以30cm左右为宜。

    3.4 生产路路面宽度宜为3m以下,在大型机械化作业区的生产路路面宽度可适当放宽,生产路路面宜高出地面30cm,生产路宜采用素土路面。


    4 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

    4.1 结合建设区实际情况,应布置必要的农田防洪、防风、防沙、水土流失控制等农田防护措施,优化农田生态景观,配置生态廊道,维护农田生态系统安全。

    4.2 根据因害设防原则,合理设置农田防护林。农田防护林走向应与田、路、渠、沟有机结合,采取以渠、路定林,渠、路、林平行;树种的选择和配置,应选择表现良好的乡土品种和适合当地条件的配置方式。

    4.3 以小流域为单元,采用谷坊、沟头防护等工程措施,进行全面规划、综合治理。

    4.4 坡面防护工程应合理布置截水沟、排洪沟等坡面水系工程,系统拦蓄和排泄坡面径流,形成配套完善的坡面灌排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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