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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小兵
2020-08-03 02: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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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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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人
2020-08-03 03:45:00
最佳答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

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