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基础服务规范》DB21/T3821-2023,自2023年10月3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术语和定义、服务内容、基本要求、服务管理等。本文件适用于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服务60周岁及以上、无患有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且有照料需求并提出服务申请的老年人开展基础服务,其他类似机构参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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