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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微信用户3189 广东 2022-05-11 更新 847阅读 0下载 10页 类型:docx vip.1
文档简介
2021年02月0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为了加强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以下统称“三旧”)改造管理,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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