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4日,郑州市委办公厅、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为进一步完善产业结构、增强发展质量、提升空间品质、塑造城市特色,着眼于合理扩大有效投资、城市功能转型升级、存量土地高效盘活、新型产业空间培育、资源要素节约集约等现实需求,结合郑州市城市有机更新中旧区存量工业、仓储用地利用现状,制定《郑州市城市有机更新工作中新型产业用地管理办法》郑办〔2022〕58号。
本办法适用于郑东新区、经开区、高新区、市内五区城市更新范围内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存量工业、仓储用地。、城市更新项目台账由辖区政府(管委会)研究梳理报请市政府批准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