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水利工程结构安全水平,统一水利工程优质结构评价的基本指标和方法,规范创优活动,积极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活动,促进全省水利高质量发展,制定山东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评价标准第四部分:水利工程》DB37/T5000.4-2023,自2023年08月01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水利工程项目优质结构的评价、复核性评审工作。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项目创建应满足本标准要求。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