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管理,保障江河防洪安全,规范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 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T 808-2021,自2021年11月6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河道(包括湖泊、 水库、 人工水道)管理范围内新建、 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防洪评价报告主要包括: 概述、 基本情况、 河道演变、防洪评价分析与计算、 防洪综合评价、 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 结论与建议等。防洪评价报告所采用的各项基础资料和数据应具有可靠性、 合理性和一致性。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应根据建设项目所在河道特点和具体情况, 采用合适的评价方法。 位于重要河段或河势变化剧烈河段的建设项目, 应进行数值模拟计算或河工模型试验分析。防洪评价报告应根据建设项目和所在河段的河道整治规划、河道特征、 洪水特性、水利工程布置及防洪调度等情况合理确定影响分析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