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宝鸡市《农村人居环境 干净整洁村要求》DB6103/T 03-2019,自2019年10月10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干净整洁村(以下简称“村庄”)的村容村貌、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厕所卫生、基本生活设施等方面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干净整洁村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及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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