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路工程建设期碳排放核算标准第一部分:总则》TJGTB0403.1-2025,自2025年02月24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新建、改(扩)建各级公路工程建设期的碳排放量核算,包括材料生产阶段、材料运输阶段和施工阶段。公路工程养护阶段、城市道路工程建设及养护阶段的碳排放量核算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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