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四好农村路”建设规范》DB6523/T402-2024,自2024年11月12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四好农村路”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以及建设、管理、养护、运营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纳入农村公路规划,并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修建的县道、乡道、村道及其附属设施,以及经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并纳入统计年报里程的农村公路(包括公路桥梁、隧道)的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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