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3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指导和规范我省历史建筑的修缮工作,保证历史建筑修缮质量,为保护传承优秀历史文化提供技术支撑,做到科学合理、技术先进、保护有效,制定山东省《历史建筑修缮技术导则》JD37-003-2024,自2024年09月01日实施。
本导则适用于我省历史建筑的查勘与鉴定、修缮设计、修缮施工、竣工验收,不适用于历史建筑的迁移工程。已划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历史建筑,应执行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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