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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4.08.23-山东省《历史建筑修缮技术导则》JD37-003-2024.pdf

2024年8月23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指导和规范我省历史建筑的修缮工作,保证历史建筑修缮质量,为保护传承优秀历史文化提供技术支撑,做到科学合理、技术先进、保护有效,制定山东省《历史建筑修缮技术导则》JD37-003-2024,自2024年09月01日实施。

本导则适用于我省历史建筑的查勘与鉴定、修缮设计、修缮施工、竣工验收,不适用于历史建筑的迁移工程。已划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历史建筑,应执行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本导则是山东省为规范历史建筑修缮工作而制定的工程建设技术导则,适用于全省历史建筑的查勘与鉴定、修缮设计、修缮施工及竣工验收。本导则以保护历史建筑价值要素为核心,确立了真实性、完整性、可持续性、可逆性和可识别性五项修缮原则,将修缮工作分为日常保养与正式修缮两类情形。本导则从材料与构件选用、现状查勘与鉴定、建筑及结构设计、施工操作到竣工验收的全流程提出了系统性技术要求,覆盖木结构、砌体结构、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及夯土结构等多种结构类型,并针对消防、节能、防雷等专项工程作出规定,旨在保证修缮质量,实现历史建筑的长久保存与合理利用。

修缮原则与价值保护体系

本导则明确要求历史建筑修缮以价值要素保护为核心,列出具体保护清单,并强调修缮应遵循五项原则:保护真实的建筑信息与风貌,对本体及环境进行全面完整保护,兼顾安全与可持续利用,新增措施应具备可逆性以免妨碍后续保护,新旧部分须具有可识别性以避免混淆。

全流程技术管理框架

本导则构建了从材料选择、查勘鉴定到设计施工、验收归档的完整技术链条。查勘与鉴定环节要求采用智能化手段全面调查建筑现状与病害;设计环节以查勘鉴定结果为基础,分建筑、结构、机电及专项设计提出细化要求;施工环节强调保护性拆除、样板先行、原工艺优先;验收环节则对价值要素保护情况、观感质量及档案管理作出严格规定。

分类修缮与专项统筹

本导则针对不同结构类型分别制定施工要求,涵盖木结构打隼拨正、砌体墙面修补、混凝土缺陷处理、钢结构矫正加固等具体做法。同时统筹消防、节能、环保、防虫防潮、防雷等专项内容,要求新增设施与历史风貌协调,各类管线安装应隐蔽并避让价值要素部位。

山东省《历史建筑修缮技术导则》JD37-003-2024第1页
第 1 页
山东省《历史建筑修缮技术导则》JD37-003-2024第2页
第 2 页
山东省《历史建筑修缮技术导则》JD37-003-2024第3页
第 3 页
可免费试读【3页/共5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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