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黄河灌区高标准农田盐碱地改良效果综合评价方法》DB15/T3586-2024,自2024年08月1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内蒙古黄河灌区高标准农田盐碱地改良效果综合评价的土壤盐碱化程度分级、采样与指标检测、指标权重分配、数据标准化处理、耕地质量综合指数计算和改良效果综合评价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内蒙古黄河灌区,包括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阿拉善盟、包头市、呼和浩特市黄河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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