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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海滩涂是否可以围填海?

天涯实施监督 2021-11-02 07:36:001730 举报


  • 沿海滩涂是重要的滨海湿地,是近海生物重要栖息繁殖地和鸟类迁徙中转站,是珍贵的湿地资源,具有重要的生态功能。2018年7月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 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国发〔2018〕24号)明确规定:“取消围填海地方年度计划指标,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项目审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据此,只有国家重大项目经依法审批后方可新增围填海。2020年5月,经报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进一步明确了涉及围填海的国家重大项目范围。

    此外,为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自然资源部组织沿海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等开展了新一轮全国海岸线修测工作。在本轮海岸线修测过程中,自然资源部按照“科学指引、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坚持反映事物本质和客观实际,对于确已成陆的区域,划至海岸线向陆一侧;对于具有重要的生态功能、具有生态恢复潜力的滨海湿地等区域,原则上均划至海岸线向海一侧。

    综上,相关项目如确需在现行有效的海岸线向海一侧的滩涂区域内新增围填海,首先应纳入国家重大项目范围,并由项目所在省级人民政府按规定程序报送用海申请材料。收到申请材料后,自然资源部将按照严格管控、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的原则,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及时按程序报国务院审批。

    同时,新增围填海项目应最大程度避免降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并应确保用于项目建设,不得挪作他用。有关方面应坚持生态优先的理念,统筹推进项目用海和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积极开展岸线岸滩修复和防护林体系生态工程建设。

    后续工作中,自然资源部将继续认真听取您的宝贵意见,依法依规积极保障国家重大项目的合理用海需求,并进一步研究完善围填海管理政策,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加强海域空间资源要素保障,积极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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