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问题>名词解释 >

对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进行布局时,应遵循什么样的原则啊?

大川是个卷毛名词解释 2021-06-29 16:49:342841 举报


  • 参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指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科研、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社会福利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城镇和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包含机关团体用地、科研用地、中小学用地、体育用地、医院用地、社会福利用地。

    机关团体用地指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等用地。

    科研用地指科研机构及其科研设施用地。

    文化用地指图书、展览等公共文化活动设施用地。

    教育用地指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中小学教育、幼儿园、特殊教育设施等用地,包括为学校配建的独立地段的学生生活用地。

    体育用地指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学校、企事业、军队等机构内部专用的体育设施用地。

    医疗卫生用地指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

    社会福利用地指为老年人、儿童及残疾人等提供社会福利和慈善服务的设施用地。


    布置的要求,分类与新标准不相同,可以参考<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


    2.0.1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应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共建共享,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施规划应构建以基层设施为基础,市、区级设施衔接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网络体系;

    2 设施建设应符合所在地气候特点与环境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文化习俗,营造经济实用、绿色低碳、安全便捷的设施服务环境;

    3 应延续城市文脉,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并与传统风貌、地方特色相协调;

    4 应符合城市设计对城市公共空间与环境的有关控制要求;

    5 应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有关规定。


    2.0.2 公共服务设施应选择在安全的地段,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得在有滑坡、泥石流、山洪等自然灾害威胁的地段进行建设;

    2与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品等危险源的距离,必须满足有关安全规定;

    3存在噪声污染、光污染的地段,应采取相应的降低噪声和光污染的防护措施;

    4土壤存在污染的地段,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应达到相应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2.0.3 公共服务设施应结合其使用功能要求,采取集中与分散设置结合、独立和混合建设兼顾的方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具备良好的交通及市政基础设施条件,并应与公共交通站点设置相结合; 

    2 基层公共服务设施应结合服务人口的分布,宜相对集中布局,可联合建设,形成基层服务中心;

    3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宜在满足服务功能、公共安全和交通组织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

    4 公共文化、公共体育设施宜结合城市广场、公共绿地等公共空间布局。

提出 问题

有问必答,寻求专业的国土人来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