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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持有出让工业用地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的城镇开发边界之内,一期项目建设完工,想建设二期不符合城乡规划?

康康注册考试 2021-02-20 17:35:324347 举报


  • 按法定程序,工业地块应该是符合原城乡总体规划,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拿到国有土地证,并且一期建设完工。问题:国有土地证只是拿到一期?还是包含二期?

    1、如果土地证只拿到一期,二期建设:

    (1)符合原城乡总体规划,并且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审批,且可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二期如果没有控规,需要重新编制,原城乡总规目前依然有效)继续招拍挂土地,进行建设。国土空间规划目前初步成果,城镇开发边界划定的目前最小要求是30公顷,如果满足,是可以将已招拍挂的土地纳入城镇开发边界的。如果不满足30公顷,也可按现状保留建设用地指标的。

    (2)二期不符合城乡总体规划,目前面临现国土、规划部门合并,原城乡总体规划需按照新的国土空间规划,因为不符合原城乡总体规划中的用性性质,而且新的国土空间规划又没划到城镇开发边界,需要看周边工业用地是否满足30公顷的面积,如果能满足,需要协调将其纳入城镇开发边界。因为下一步管控,纳入城镇开发边界或者集中连片建设区的,才可以国有土地招拍挂。目前原城乡规划难以修编,所以需要协调在新的国土空间规划中调整用地性质,使其符合。

    2、如果土地证包含二期:可以依法进行方案设计,进行建设。但要留意,在新的国土空间规划里保留建设用地指标。如果超过30公顷,协调其纳入城镇开发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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