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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的通知》

国心法规政策 2021-05-06 16:26:07 2737阅读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的通知


各设区市、赣江新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 张图”建设和现状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8号)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市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简称“规划‘一张图’系统”)建设,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市级规划“一张图”系统建设

规划“一张图”系统是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的重要载体,是提升国土空间治理水平重要举措,对于推进落实编制好用管用实用国土空间规划具有重要意义。按照国家要求,未完成系统建设的,不予审查批复本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各设区市、赣江新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自然资办发〔2019〕38号、赣自然资办发〔2019〕107号文件要求加快推进,与本地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同步推进、同步建设、同步报批。要统筹所辖县(市、区)开展市级规划“一张图”系统建设,原则上县级不单独建设规划“一张图”系统。


二、统一全省规划“一张图”系统技术要求


(一)统一数据标准。省厅将统一下发市、县、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数据库标准。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须依据数据库建库标准形成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成果,纳入市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在省厅下发的数据库建库标准基础上,根据本地管理要求进行扩展完善。


(二)统一质检工具。省厅将统一下发市、县、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质量检查细则和工具。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须依据质检细则和工具,对本级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成果进行自查。设区市对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成果进行质检,生成质检报告,县(市)对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成果进行质检,生成质检报告。


(三)逐级汇交入库。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据省厅统一下发的汇交要求,将通过质检的规划数据库成果,逐级离线汇交。设区市将所辖县(市、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拼合,形成全市域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后,再统一汇交至省厅,质检报告随数据库成果一并上报。


(四)系统技术审查。省厅将在省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中,对市、县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成果,开展计算机辅助技术审查,并出具技术审查报告。通过省级系统技术审查的数据库成果,方能提交进行专家技术评审。


三、强化规划“一张图”系统功能应用


(一)基本建设要求。按照自然资办发〔2019〕38号文件有关要求,落实好规划全过程留痕,全流程监督,并结合我省实际管理要求,各设区市规划“一张图”系统必须具有如下基本功能:


1.国土空间规划数据查询展示应用系统:提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的数据查询与浏览、规划数据及相关服务的发布与共享;提供各类规划专题图制作、规划空间分析、数据汇总与统计报表等功能服务。


2.国土空间规划分析评价子系统:基于“双评价”等专题研究成果和“三调”、GDP、人口等现状、社会经济数据和用地报批、供地、三条控制线等管理数据,以专题地图和统计图表的形式对各类国土空间规划专题成果进行展示查询。


3.总体规划成果审查与管理子系统:通过系统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进行技术审查,包括空间一致性、空间准入性、指标符合性和图数一致性等审查内容,并自动生成审查报告,为总规成果专家评审提供依据。对审查各阶段的总规规划编制成果进行统一管理和利用。


4.相关专项规划成果审查与管理子系统:通过系统对相关专项规划成果进行技术审查,包括规划编制是否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是否违反主要控制线管理和约束性指标管控要求,规划目标是否与国土空间规划近中远期目标体系相一致。对审查各阶段的规划编制成果进行统一管理和利用。


5.详细规划成果审查与管理子系统:依据省厅下发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数据库标准(另行下发),开展全市详规审查、调整和成果的入库管理,实行全过程留痕,并实现与省厅系统对接,逐步形成全省控制性详细规划一张图。设区市要建设村庄规划管理功能模块,逐步建立全市村庄规划数据库。


6.三条控制线监测预警子系统:对下辖行政辖区范围内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进行动态监测、及时预警和定期评估,辅助自然资源的决策管理。


7.合规性审查管理模块:通过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为自然资源有关业务及其他部门有关工作提供合规性审查服务。


8.规划管理子系统:根据本地区规划管理的实际情况,对接已有或计划建立的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规划管理要素信息的自动收集与沉淀,规划管理信息的空间可视化和统计分析与汇总。省厅将通过省-市系统对接、在线上报等方式,汇总各地规划管理信息,强化对各地规划的实施监管,数据标准另行下发。


9.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子系统:整合集成或接入有关部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相关数据,提供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综合监管、动态评估和决策支持功能,推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


10.规划指标模型管理模块:搭建国土空间规划指标模型管理相关应用模块,对规划各项指标使用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和预测模拟,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提供指标数据支撑和可视化管理与应用。


(二)探索本地特色应用。根据各设区市实际管理要求和本地自然资源禀赋特征,鼓励各地积极探索本地特色应用:


1.项目策划生成:优化完善“多规合一”项目策划生成功能,梳理可供建设项目落地的用地选址,并加强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平台的对接。


2.规划批后监督管理:建立项目规划批后监督管理制度,实现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跟踪。通过规划管理与核实信息的分析匹配与核对,保障项目按照规划要求建设实施,严格落实规划的刚性约束和管控要求。


3.村庄规划、城市设计、辅助城市空间管理、建设方案审查、分析评价、监测预警等。


四、明确省市两级系统对接要求


(一)网络环境。省级系统部署在江西省自然资源业务网,各设区市须在自然资源业务网环境开展与省级系统的对接工作。


(二)接口对接。市级系统要实现与省级系统在一张图应用、规划管理、控规审查与管理等子系统模块上的接口对接,实现相关数据的交互。


(三)数据上报。市级系统须通过接口对接的方式实现规划管理信息及其空间范围、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数据的上报,同时还须满足省级系统直接获取市级系统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数据服务的要求。


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紧落实,加快推进,加强对接沟通,做好市级系统建设和省级系统的上下衔接。各地推进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至省厅国土空间规划局。


联系人:方 俊

电  话:0791-86717080(兼传真)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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