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6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持续深化营商环境改革,创新优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服务模式,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6〕10号。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

鲁自然资字〔2026〕10号


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局:

为深入贯彻《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大创新”“十强产业”“十大扩需求”行动计划(2024-2025年)的通知》(鲁政发〔2024〕5号)及《山东省2025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部署要求,持续深化营商环境改革,创新优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服务模式,现就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标准、流程及时限,全面提升审批质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设计方案审查机制。严格落实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相关管理规定,健全跨部门协同审查机制,整合规划、住建、消防、人防等相关审查环节,推动设计方案联合审查“一窗受理、并联审查、限时办结”,避免多头审查、重复提交材料,切实提升审查效率和质量。

二、优化规划许可线上服务。各市要用好现有审批平台,进一步打通数据壁垒、共享审批信息,推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受理、审查、审批、发证等全流程线上办理,实现“一网通办、全程网办”。

三、深化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实效。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抓改革创新促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坚持对标先进抓改革、对照需求抓创新,持续优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服务,着力打造高效便捷、公平公正的政务服务环境,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同时,将威海、滨州两市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制度改革方面的典型经验做法发各市学习借鉴。各地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附件:

1.规划许可一件事 集成联审全程通——威海市典型经验做法;

2.创新实施“十证联发”高效办成开工“一件事”——滨州市典型经验做法。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1月26日


附件1

规划许可一件事 集成联审全程通——威海市典型经验做法

威海市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为契机,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为抓手,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推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一件事”的高效办理模式,统筹整合多部门办理环节、打通线上联合审查流程、推行线上线下融合办理,解决“两层皮”、“体外循环”、耗时长、难度大等一系列难题,为项目快速落地建设保驾护航。

一、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纳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彻底杜绝“体外循环”

按照相对集中行政审批许可权改革要求,大部分城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划转至审批部门统一核发,但由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专业性强、内容复杂,普遍需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组织审查把关。改革前,建设单位往往习惯于到政府服务大厅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同时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报送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造成设计方案审批与工程规划许可核发分离,出现“体外循环”的问题。

改革后,威海市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划转时,同步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纳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链条,在政务服务大厅投资建设综合窗口或线上集中一次性受理,受理后方可分发至规划部门组织方案联合审查,从而彻底杜绝“体外循环”。同时将受理、分发、意见反馈、公示等环节全部纳入工程审批系统管理,推动全流程线上审批,完成工程审批系统与自然资源部用途管制监管系统对接,可直接获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电子监管号,实现规划许可数据的实时汇交。自推行以来,全市已有1000余个项目享受到改革便利,无一例“体外循环”。

二、整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一件事”,实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集成办”

改革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为三个独立审批事项,建设单位需办理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后,方可办理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

改革后,威海市实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事项“三合一”,减少企业、群众办事环节。近年来,又将公安部门的门楼牌号码预编和住建部门的标准地名审批一并纳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一件事”联合集成办理,实现“一张表单、一套材料、一窗申请、一网申报、同步审批、统一出具审批结果”。通过数据共享获取实现免提交,填报要素由97项减少到40项,填表要素综合压减率60%,申请材料由15份精简到5份,申请材料综合压减率80%,5个事项的办理时间由70个工作日压缩为12个工作日。

三、开发工程建设审批方案线上联合审查模块,全域推行设计方案线上联审

改革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环节众多,程序复杂。如建设单位在办理住宅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时,因涉及相关公建配套设施建设内容,规划部门还需书面征求教育和体育、民政、卫生等部门意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后,建设单位还需与市政园林、行政执法、水电气暖专营单位等部门对接沟通园林绿化、户外广告、管线设施点位等内容。

改革后,威海市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开发方案联审线上联合审查模块,将市、区(开发区)两级包括住建、公安、工信、教育体育、民政、生态环境、交通、水利、农业、海洋、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行政执法、市政园林、气象、消防、安全、机场、电力、水务、燃气、热力、通信等共计98个部门(单位)全部纳入到联合审查,变“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方案审查部门在审查时,将方案及有关申请材料推送至方案涉及的联审单位,各联审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并反馈,逾期未反馈审查意见的视为无意见。方案审查部门负责汇总吸纳联审意见,不符合联审要求的,通过系统或各区市综合窗口将联审意见反馈申请人进行补齐补正,并再次联审。联审过程中存在重大分歧的,由方案审查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

四、深化审管互动,形成全流程精准监管和反馈机制

改革前,行政审批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后,相关部门无法直接实时获取证件信息,容易造成批后管理不及时、脱节等问题。

改革后,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威海市审管互动系统,相关事项办结后,电子证照实时精准推送自然资源与规划、住建、人防、公安等部门。各部门在开展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有未按照核发证照内容进行建设的行为,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的同时,将相关监管、处罚信息同步推送行政审批部门进行后续处置,确保项目建设安全。

五、固化改革成果,深化工程规划许可“一件事”标准化

为固化改革成果,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标准化”,威海市研究制定了全市统一的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办理标准,公布事项要素、申报、审批、结果等4本标准化手册,并完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电子证照信息,建设单位扫描二维码即可获取下载全部证照信息和附件内容。同时,制作规划许可办理明白纸和线上讲解视频,让建设单位直观地了解办理流程。今年,在整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一件事”的基础上,威海市重新制定了全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一件事”标准化手册,形成了一整套标准化规范并实行动态管理,实现全市范围内同标准受理、无差别办理。


附件2

创新实施“十证联发”高效办成开工“一件事”——滨州市典型经验做法

滨州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部署,聚焦市场主体“快上项目、快建设、快投产”的核心诉求,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指引,在全国首创将用地预审意见作为使用土地证明文件扩展至土地、能耗、污染物、水资源等核心要素保障及多类建设审批事项,创新推出“告知承诺+要素保障+容缺办理+十证联发+拿地就开工”服务模式,实现了四大要素保障与审批手续并联办理,显著提升了审批服务效能与要素配置效率。

一、立足痛点精准突破,政策创新“按键启动”

针对企业普遍关注的土地、能耗、污染物和水资源四大要素保障,要素未保障前无法办理其他审批手续,导致项目整体建设投产周期过长、极易错过市场窗口期的问题,滨州市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研论证。在准确把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文件中关于“可以将用地预审意见作为使用土地证明文件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基础上,滨州市发散思维、大胆创新,经多部门反复研商,决定将这一政策的适用范围进行革命性拓展。2024年,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等10部门,印发《滨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十证联发”实施办法》,明确允许企业以用地预审意见作为使用土地的证明文件,即可提出土地、能耗、污染物、水资源四大要素保障申请以及规划许可、环评等26个事项的审查申请,实现了审批流程的再造与时间的极致压缩。

二、流程再造并行推进,“十证联发”实现“一次办”

“十证联发”中的“十证”即项目开工前需在十个部门办理的四大要素及26个审批服务事项,该模式的核心在于“并行推进”。在已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后,可自愿申请适用“十证联发”模式。

事项以企业承诺为起点,由行政审批服务部门统一受理,后即时将申请材料及承诺信息通过审批系统推送至自然资源、发展改革、生态环境、城乡水务、住房城乡建设等所有相关部门。各部门依据企业承诺,容缺正式土地手续,提前介入服务,对要素保障申请及其他事项开展审查,出具预审意见。流程中将原本需在拿地后进行的中介服务、专家评审、现场踏勘等耗时环节,全部提前至用地手续办理期同步开展。待企业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后,各相关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依据预审意见和最终土地权属文件,同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等所有相关证照批文,企业即可依法开工。

三、多点发力优化配套,政策航船“行稳致远”

为降低市场及社会风险、同时更大限度破除壁垒,滨州市还围绕政策实施配套了多项助力措施,全方位为“十证联发”保驾护航。一是建立健全信用监管与风险防控体系。将企业履行承诺情况全面纳入企业信用体系,对守信企业提供便利,对虚假承诺或未履行承诺的企业追究相应责任。因企业未能最终取得土地使用权或违反承诺内容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二是强化数据共享。依托审批“一个系统”增设“十证联发”模块,打通与各相关部门的数据接口,企业通过线上一个入口或线下综合窗口一次性提交申请,材料信息同步推送至各部门同步审查,实现“一网通办、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三是设置专窗专线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在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综合服务窗口,提供一站式咨询、申请、指导服务。编制并公布标准化服务指南和申报清单。四是联动协调与反馈机制。建立跨部门常态化协调沟通机制,定期会商解决政策执行中遇到的新问题。建立政策实施效果评估和企业反馈渠道,持续优化流程,确保改革举措精准落地、红利充分释放。

四、市级引领县区能动,改革红利“枝繁叶茂”

政策实施以来,全市积极先试先行,各县市区结合自身发展趟出一揽子各具特色的“十证联发”2.0。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预审+模拟审批”模式助力项目加速“起跑”。在民生与产业双赋能项目——滨州第二再生水厂落地审批中,依托“规划预审”模式,以“出具规划方案预审意见”启动“模拟审批”程序,企业正式获得土地使用权后,迅速将模拟结果转化为正式审批文件,实现“从数个月多头跑”到“25天一次办”,显著加快项目开工速度,让制度创新真正服务于民生企业发展。

博兴县出台多项制度举措,依托特色产业探索定向开工“一件事”服务。博兴县率先制定印发《博兴县工程建设项目“十证联发”实施办法》《博兴县工程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流程图》,将项目开工建设前需办理的高频事项申请表单、材料合并去重。结合县域内特色产业定位,推出《厨房设备类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办事指南》,围绕立项用地规划、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竣工验收4个审批环节创建形成36项厨房设备类建设项目服务事项清单。

无棣县“金牌管家”精准服务助力“批前提速”。无棣县在推行“十证联发”过程中,秉持“把企业事当自家事”理念,推行“1+2+1”模式,组建10支“金牌管家”服务团队,建立全流程帮办代办机制。“金牌管家”提前对接项目土地、海域、林地、能耗等要素需求,提供“定制+精准”服务,搭建企业与审批部门的沟通桥梁,变“企业跑腿”为“管家代办”,切实提升企业办事获得感。

至今,滨州市已受理130个项目的“十证联发”申请。据测算,平均为每个项目节省手续办理时间100余天,助力项目提前1-2年验收投产抢占市场,全市营商环境持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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