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7日,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提升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效益的指导意见》办南调〔2026〕17号。
该指导意见旨在提升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效益。工程通水后为受水区提供了重要水资源支撑,但在水量调度、水费水价、多水源配置与监管等方面存在问题,影响效益发挥。总体要求是以相关治水思路为指导,严格执行供用水管理条例,多措并举提升综合效益,发挥其优化水资源配置、保障饮水安全、复苏河湖生态、畅通经济循环的生命线作用。
关于推动提升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效益的指导意见
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含东线一期工程北延应急供水工程,以下简称东线一期工程)自通水以来,为受水区生产、生活、生态用水提供了重要的水资源支撑,但同时在水量调度计划的执行与管理、水费水价、多水源统筹配置及监管等方面还存在问题,影响工程效益充分发挥。为充分发挥工程能力,着力提升调水效益,进一步保障受水区供水安全,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南水北调工程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结合东线一期工程实际,多措并举提升工程综合效益、推进工程高质量发展,切实发挥东线一期工程“优化水资源配置、保障群众饮水安全、复苏河湖生态环境、畅通南北经济循环”生命线作用。
二、提升调度管理水平
(一)科学制定并严格落实年度水量调度计划。水利部会同受水区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工程运行管理单位,根据可调水量、工程输水能力,统筹考虑受水区实际用水需求等,强化雨水情预测预报,科学制定年度水量调度计划。各相关单位依据年度计划,做好月水量调度方案的制定、实施,加强工程运行和用水管理,确保年度水量调度计划落实。
(二)加强水量调度会商。南水北调司牵头抓总,切实发挥淮河水利委员会在东线一期工程、海河水利委员会在东线一期北延应急供水工程水量调度管理中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调度过程中的序时管理和滚动分析,充分运用已建立的水量调度会商工作机制,强化信息共享,密切协作联动,统筹协调、及时解决水量调度有关问题,保障工程供水安全。
(三)优化计划调整程序。受水区如有合理增供需求,需要调增年度水量调度计划,由淮河水利委员会和海河水利委员会按照职责在水量调度会商时研究协调落实,纳入月水量调度方案动态实施。年度水量调度计划确需调减,按原审批程序报批。涉及用水权交易的,按规定程序调整年度水量调度计划和月水量调度方案。
(四)优化区域水资源调配。加强区域水资源优化配置与调度,涉及等量置换南水北调水指标的,受水区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向相关流域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流域管理机构依据权限提出处理意见报部审批。涉及用水权交易的,按规定履行用水权交易程序。
(五)科学核定净增供水量。完善净增供水量确认程序,进一步明确东线一期工程净增供水量确认方式。调水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由淮河水利委员会对江苏省、安徽省年度净增供水量先行测算,并与相关省协商形成测算结果,作为年度暂定净增供水量纳入当年统计,待基础数据完整后相应修正和最终确认。
(六)强化东平湖调度运用。黄河水利委员会牵头,完善东平湖水量调度、防洪调度及应急调度机制,在保障东平湖防洪安全、东线一期工程运行安全的基础上,强化水量水质监督性监测,落实水量调度信息共享。用好南水北调工程涉黄河水量调度会商工作机制,保障东线一期工程水量调度工作顺利开展。
三、完善调水工程体系
(七)提升工程供水能力。工程运行管理单位落实工程设施的精细化巡检与维护,及时开展清淤、检修等工作,研究运用工程措施解决输水干线供水及调蓄能力瓶颈制约。受水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完善配套工程体系,做好受水区与东线一期工程的衔接,提升工程供水保障能力。
(八)加强监测设施与通信能力建设。相关流域管理机构、受水区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工程运行管理单位按照职责进一步完善东线一期工程相关监测设施与通信设施建设,规范监测断面、监测内容、监测频次,保证监测计量数据到报率,提升监测计量数据质量,并做好调度信息监测与共享,加强数据归集应用与重要数据保护,提升信息安全传输共享和应急通信能力。
(九)加快推动工程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推进数智化改造及成果深化运用,加快现有水量调度模型优化迭代,逐步形成统一的调度模型和调度平台,推动实现建设成果共享共用,助力提升国家水网综合调度管理能力。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切实做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严格落实网络安全防护职责,深入推进关键核心设备自主可控。
(十)提升工程安全运行管理水平。工程运行管理单位要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贯彻落实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完善安全风险防范长效机制,推进标准化管理,切实保障汛期、冰期等特殊时段和重要敏感时期工程安全运行。制定东线一期工程水量调度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四、加强用水管理措施
(十一)加强受水区全面节水。严格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坚持先节水后调水,全面加强东线一期工程受水区节水管理,强化受水区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统筹做好节水与工程调水能力发挥。
(十二)提升水质安全保障能力。工程沿线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协调强化水源地保护和水质安全保障,加强水质安全保障监管,深入推动水质监测能力建设,深化与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与协同联动,提升水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十三)强化地下水取水总量与水位控制。严格落实东线一期工程受水区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指标和地下水压采目标,充分利用东线一期工程调水置换超采的地下水,持续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与保护。开展地下水禁限采区划定,严格地下水禁限采区管控。
(十四)严格引黄取用水管理。黄河水利委员会监督指导受水区人民政府认真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进一步强化东线一期工程与黄河供水重叠区取用水管理,全面加强水资源统一调度的实施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规取用水行为。
(十五)充分发挥工程生态效益。在满足东线一期工程受水区既有用户用水需求的前提下,加强利用东线一期工程富余供水能力实施生态补水的工作研究,开展落实路径论证。结合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与重点河湖生态环境复苏要求,充分利用东线一期北延应急供水工程供水能力,置换受水区深层地下水超采区的农业用水,相机向衡水湖、南运河、南大港、北大港等河湖湿地补水。
(十六)推动用水权交易。在全面加强节水、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的前提下,推动东线一期工程受水区统筹考虑区域用水需求和供水条件等,培育用水权交易市场,创新交易措施,加强交易监管,推动落实东线用水权交易,提升区域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
(十七)科学开展工程效益评估。结合东线一期工程供用水新形势,科学分析工程效益,研究建立完整准确、科学严谨的效益评估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健全东线一期工程效益统计制度,为工程效益评估提供技术支撑。
五、建立健全体制机制
(十八)进一步优化管理体制机制。在当前理顺东线一期工程管理体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法治化、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和地方积极性,优化完善工程良性运管体制。
(十九)研究统筹受水区多水源水价。积极落实《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要求,统筹考虑东线一期工程供水价格与当地地表水、地下水等各种水源的水资源税(费)和供水价格,因地制宜完善地方水价形成机制,促进水资源合理配置。
(二十)及时足额缴纳、拨付水费。依法签订供用水协议或合同,及时、足额缴纳水费,合理分配拨付工程运行管理费用,保障工程安全良性运行。供用水协议或合同应包括年度供水量、供水水质、交水断面、交水方式、水价、水费缴纳时间和方式、违约责任等。
(二十一)研究建立多水源联合调度机制。研究建立长江水、黄河水和当地水资源多水源联合调度机制,推进开展工程沿线重要湖泊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及运用研究,优先利用黄河、淮河丰水年以及工程沿线湖库富余水量和雨洪资源,实现灵活调度、科学调度,优化和高效配置水资源。
六、保障措施
(二十二)加强组织领导。相关流域管理机构、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应充分认识南水北调工程的重大意义,强化责任意识,健全工作机制,多措并举提升东线一期工程效益。
(二十三)强化协同指导。相关流域管理机构、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东线一期工程相关工作的协同指导,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指导效益提升各项措施有序有力落实落地。
(二十四)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充分利用好现有支持政策,加强政策系统性、前瞻性研究,强化跨部门协同,争取更多政策支持。
(二十五)做好宣传科普。强化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面向社会深入开展南水北调工程宣传教育,不断加强工程文化建设,扩大工程影响,为工程效益发挥和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