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9日,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制定《辽宁省加快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辽宁省加快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服务优势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发展为导向,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健全与全省重点产业集群相适配的生产性服务体系,打造东北地区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标杆。到2028年,形成30个特色鲜明的服务业产业园区,打造50个典型生产性服务业应用场景,培育100家支撑产业升级的骨干服务企业。


二、提升产业协同创新能力

(一)工业设计。健全工业设计公共服务体系,打造全链条设计服务生态,培育智能、众包等设计新业态,重点支持先进装备制造、冶金新材料、石化及精细化工、特色消费品等行业工业设计创新。完善工业设计共享协作平台,支持沈阳、大连工业设计集聚发展,举办“强省杯”工业设计大赛等活动。到2028年,培育认定20家以上省级工业设计中心。

(二)科技服务。着力构建“技术创新—中试转化—产业应用”全链条体系,培育共享科研、研发服务外包等新业态。依托沈大区域创新双引擎,形成各地独具特色的创新发展路径,在智能工业数据解析与优化等领域加强国家级、部级创新平台培育。加快建设高水平大学科技园,推动布局建设全国高校区域(东北)技术转移转化中心,提升东北科技大市场、省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等服务能力。到2028年,每年推动4000项以上科技成果在省内转化,赋能辽宁振兴发展。

(三)检验检测。完善产业链、供应链检验检测体系,在新能源汽车、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检验检测领域形成竞争优势。聚焦具身智能、新型储能、先进材料等新兴领域,建齐配强国家(省级)质检中心。围绕智能装备、食品及农产品加工等产业发展需求,推动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检验检测行业集聚发展。大力引进省外境外检验检测机构在辽设立区域型或功能型总部。到2028年,新筹建国家(省级)质检中心10家以上。

(四)知识产权。健全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加快知识产权代理、运营、咨询等产业发展,推动知识产权评估、金融、经纪等新业态培育。推动沈大等地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区,优化辽宁省知识产权一体化服务平台功能,支持建设一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到2028年,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1件以上。


三、引领产业链价值链向高端化迈进

(五)软件信息。加快发展工业软件、工业互联网、信创等关键领域,推动工业CAE、数字孪生等前沿技术产业化,鼓励工业软件适配、验证、测试等公共服务业平台建设。支持沈阳国际软件园、大连高新区软件园等建设专业化、品牌化的软件园区,推进沈阳、大连成为国家重要软件产业基地,鞍山、丹东等发展冶金自动化、智能仪器仪表等特色软件。积极推进国家级、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有序开展国家5G工厂项目入库,培育一批具有辽宁特色和竞争优势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和品牌。到2028年,培育30家以上“专精特新”软件企业。

(六)数字产业。建立健全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加快发展智能诊断、数据经纪、数据安全、数据托管等新业态,吸引一批数字化改造服务商、数据流通服务商等新型服务机构。支持数据标注企业提供贴合垂直场景的高精准定制化数据标注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依托制造、化工、海洋等行业领域,形成标准化数据产品开发指引,加大数据资源供给,丰富数据产品。高水平建设辽宁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加快建设沈阳国家级数据标注基地、大连国家级数据产业集聚区。到2028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6.5%以上。

(七)节能环保。积极推广节能咨询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和合同能源管理,加快建设绿证交易市场。大力发展环境咨询、环境检测等环保服务业,积极培育碳减排、碳核查、碳交易、新污染物治理等新兴环保产业,发展共享充电、虚拟电厂等新兴业态。推进全链条资源循环利用,推广“互联网+回收”模式,加快沈阳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到2028年,培育10家以上省级零碳园区。


四、提升功能性服务水平

(八)电子商务。创新打造辽宁品质电商产品体系,搭建企业与全国电商平台、直播机构的选品对接公共服务平台。发展直播电商,促进数字消费,推动电商与乡村振兴、制造业、文旅融合,打造具有辽宁特色的直播电商发展模式。高水平建设沈阳、大连、鞍山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支持公共海外仓建设。支持开展辽宁品质电商合作交流系列主题活动。到2028年,全省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力争突破4000亿元。

(九)多式联运。优化综合立体联运设施体系,加快推进东北海陆大通道和沈阳、大连、营口等国家物流枢纽城市建设,完善省内机场基础设施,增强航空货运能力,推动大连、沈阳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城市建设。提升沈阳中欧班列集结中心能级,推动中欧班列与TIR联动发展。发展“海铁”“公空”“公铁”等联运模式,拓展“一单制”“一箱制”服务功能。推动低空物流配送等运输场景运用。到2028年,全省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力争突破200万TEU。

(十)广告会展。强化AI、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在广告业的应用,推动数字广告与装备制造、农产品、文旅等产业深度融合,打造“辽宁文化IP营销”“东北亚跨境电商广告”等特色应用场景,加快建设大连、沈阳等数字广告产业集聚区。推进以沈阳、大连为核心的东北亚国际会展名城和各地特色会展集聚地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列入商务部展览业重点联系企业名录。到2028年,建成2个数字广告产业集聚区,培育10个规上数字广告企业、50个辽宁会展名企和50个辽宁品牌展会。

(十一)生产性租赁。促进融资租赁、实物租赁服务集聚发展,鼓励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拓展融资租赁业务,支持融资租赁公司在辽通过发债、贷款等多元化方式融资。在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工程建设、飞机、船舶等大型设备融资租赁,积极探索保税融资租赁、离岸租赁等新型租赁模式。推动生产性租赁向制造业全产业链延伸,培育医疗装备租赁、绿色租赁、知识产权租赁等新业态。推进行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培育一批辽宁租赁骨干企业。到2028年,培育具有区域影响力的租赁企业20家以上。

(十二)金融服务。加快构建信贷、股权、债券等融资协同发展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发挥沈阳、大连双核区域性金融中心辐射能力。持续开发用好“辽科贷”“辽知贷”等辽系列金融产品。创新科技保险产品服务,做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上市、发债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支持大连商品交易所完善期货品种布局。引导辽宁产业投资基金成为支持创业投资的耐心资本。推动商业保理公司服务产业链供应链发展,增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能力。到2028年,全省金融资产规模较2025年增长1.6万亿元以上。

(十三)人力资源。构建覆盖城乡、辐射行业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鼓励发展猎头服务、人才测评等业态,吸引一批生产性服务业领域高端人才。打造“30分钟职业技能培训圈”,创建一批公共实训基地、企业实训基地等培养平台,开发一批高质量技能培训项目,支持国家、省、市三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到2028年,建成15个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十四)专业服务。鼓励律师、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规模化、专业化发展。推动大连仲裁委员会建设,打造东北亚领先的国际仲裁中心,优化“公证+领事认证”服务。整合律师、公证、商事仲裁和调解等资源,建立“一站式”全链条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到2028年,司法鉴定机构能力验证通过率达到90%以上,会计骨干人才数量年均增长10%以上。


五、实施六大重点工程

(十五)产业数智赋能工程。推动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在各领域融合应用,推动重点行业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编目汇总,盘活重点行业数据资源,在智能制造、商贸流通、金融服务等领域打造一批数据要素应用场景。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在软件、信息、物流、研发等领域,推动新一代智能终端、大模型、智能体等广泛应用。积极争取建设国家一体化算力网区域节点,提升沈大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公共算力开放创新平台能力。鼓励各地邀请第三方机构开展行业“智改数转”评估诊断,加快行业数智化转型进程。到2028年,遴选100个数智化转型典型案例,培育5个以上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垂直大模型。

(十六)经营主体培育工程。遴选一批影响力大、技术性强的产业生态主导型和高成长性企业,形成梯次培育、协同共建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培育库。聚焦重点领域,招引一批优质生产性服务企业,推动在辽设立总部、功能性机构和研发中心。强化链主企业引领,依托产业链链主企业带动上中下游企业集群式发展。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分领域打造服务业“单项冠军”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支持生产性服务业领域行业协会、商会等发展,逐步完善产业生态。到2028年,每个行业领域培育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3-5家。

(十七)平台载体支撑工程。聚焦人工智能、科技转化等领域打造一批专业化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围绕生物医药和医疗装备、机器人等新兴产业和先进储能、具身智能等未来产业,建设一批具有概念验证、中试熟化等功能的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和“一站式”产业服务综合体。瞄准科创经济、服务经济等建设一批服务型楼宇,引导同类企业适度集聚。到2028年,重点行业领域培育特色鲜明的服务业产业园区2-3个。

(十八)应用场景创新工程。推动“产业需求清单+生产性服务业场景供给”高效对接,在产业园区布局一批元宇宙、工业互联网、数字孪生等新兴领域应用示范。探索编制发布生产性服务业各领域应用场景建设指南和清单,打造生产性服务业标杆创新场景。到2028年,每个行业领域打造3-5个示范性强、带动性广的典型应用场景。

(十九)产业融合发展工程。推广个性化定制、总集成总承包、共享制造、供应链管理等服务型制造新模式。培育一批综合性农业服务主体和农事服务中心,发展智慧农业、农技研发推广等新业态。持续推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试点建设。到2028年,培育总集成总承包企业10家以上,供应链管理服务10家以上。

(二十)重点项目带动工程。聚焦工业设计、共性技术平台、中试基地、检验检测认证等方向,每年动态谋划、筛选和储备一批引领性强、带动作用显著的优质项目。到2028年,滚动实施50个以上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项目。


六、保障措施

(二十一)强化组织领导。发挥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各责任单位牵头负责本行业领域发展重点工作,围绕各负责领域分别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清单,会同各地挂图作战、打表推进、闭环落实,推动政策落地。

(二十二)强化政策激励。加强省级生产性服务业专项资金统筹,对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给予支持。按照“一业一策”原则,优化更新一批有针对性的支持政策,强化政策集成。拓展基金投资、贷款贴息、融资增信等支持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入。

(二十三)强化监测分析。探索建立生产性服务业及重点领域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加强生产性服务业运行分析和政策效果评估,动态掌握实施情况,优化完善政策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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