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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环境规划设计标准》

设计师编制审批 2020-10-14 19:29:20 1735阅读

导 读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的要求,倡导绿色出行,建设步行和自行车友好城市,为步行和自行车创造安全、宜人的交通环境,秉承以人为本的理念,提升城市精细化水平,近日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发布《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环境规划设计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并将于2021年4月1日实施。


《标准》落实“以人为本”“绿色发展”的理念和步行、自行车优先政策,以建设安全、便捷、舒适的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环境为目标,在遵守国家相关标准的基础上,以问题为导向,根据北京的实际情况和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要求增补缺失内容、提高相关标准,将一些原则性要求转化为可操作的具体条款。《标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先后开展16项居民意愿调查及现场调查,准确把握人民群众的合理需求,据此提出解决方案,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突出保障步行和自行车的路权和安全

为确保行人和自行车的路权,确保出行安全,《标准》继续将各级城市道路两侧设置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等作为强制条款,并强制性规定既有道路不得通过挤占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方式拓展机动车道,已挤占的应恢复。设计速度大于40km/h的城市道路,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之间必须设置安全隔离设施。隔离设施应优先选用绿化分隔带。


创造宜人交通环境

提升绿色出行品质

从改善交通向改善交通环境转变。《标准》提出不仅要保证人行道和自行车道,还要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优美的景观和良好的空间秩序。例如提供舒适的林荫道,安排休憩座椅、方便的存车设施、城市家具和附属设施,完善自行车交通标志标线,优化建筑界面等。

为市民提供舒适宜人的林荫道。《标准》提出了完整林荫道的建设标准,规定各级城市道路应强化高大乔木的种植力度,建设完整林荫道,为市民提供连续的树荫。

为提升道路生态、环境、景观质量,建设完整林荫道创造空间条件,《标准》规定城市道路应尽可能选择多幅路型式,四幅路>三幅路>两幅路>单幅路。既能实现自行车与机动车安全隔离,又能为建设完整林荫道创造良好条件。即使是红线25米宽的支路,也完全可以实现符合地方标准的三幅路。

精细化设计

让行人和自行车更方便

为有效缩短行人过街距离,提升行人和自行车过街的安全性和便利性。《标准》要求缩小交叉口的半径,从而缩小交叉口尺寸,既能缩短行人过街距离,又能降低右转机动车的车速,从而提升行人和自行车过街的便利性和安全性。

为强化过街行人的安全与舒适,消除过街自行车混入对行人的干扰,《标准》规定路段设置人行横道的,人行横道两侧应设置自行车过街带,人和自行车各行其道。

为解决自行车停车空间不足问题,《标准》规定轨道交通车站、交通枢纽、大型公共服务设施等自行车停车需求较大、地面空间不足的,首先应取消周边50~100m范围内占路机动车停车泊位,用来设置自行车停放区。仍无法满足需求的,应建设立体停车设施。

精细化管理自行车与行人路权,《标准》提出了用白色步道砖设置自行车停放区的方案,既能满足停车需求,又能节约大量建设和维护成本。

提高无障碍标准

关怀交通弱势群体的出行条件

为提高人行道的平坦度,方便轮椅、行李箱、买菜车以及老年人等通行,《标准》规定居民区、交通枢纽周边道路的人行道宜采用渗水沥青路面。

为提高无障碍水平,防止盲人走偏,《标准》规定盲校、福利工厂、盲文图书馆等盲人集中区域周边的城市道路,应在人行横道的中间位置设置连续的盲道,并应与人行道上的盲道衔接。


完善自行车交通标识

让出行更有序更文明

应对自行车逆行问题,《标准》规定非机动车道路面的自行车标识前方应增加箭头,表明正确的骑行方向。

为彰显平面交叉口自行车的路权,《标准》规定所有大型交叉口应采用白色双虚线+自行车标识+箭头的路面标志,确保昼夜都容易辨识,避免对古都风貌的影响。

提升精细化水平

优化营商环境

为提高道路设计文件的精细化、人性化水平,针对存在问题,配合正在编制的《北京地区城镇一般道路工程规划设计技术文件办理指南》,《标准》还对道路设计文件的编制提出了深度和内容的详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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