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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微信用户3123法规政策 2022-07-11 15:36:08 573阅读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做好《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 《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2年3月29日由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贯彻实施《办法》新规定新要求,进一步规范我省土地征收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办法》的重要意义

《办法》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土地征收的规定,立足全面建设“六个江西”,聚焦征地管理难点、热点、焦点问题,从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征地程序、完善补偿安置体系、压实工作责任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征地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为促进我省土地征收法治化、规范化,深化自然资源管理改革发展,服务推进双“一号工程”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将土地征收工作及时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上来,切实把《办法》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执行好,采取务实举措推动《办法》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二、准确把握《办法》的新要求

《办法》分为总则、征收土地的程序、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五章三十七条。主要内容和要求:

(一)建立健全征收土地工作机制。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征地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强化对征地工作的组织实施,自然资源、财政、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农村、林业、民政、政府指定的房屋拆迁部门等单位要按照征地工作方案任务分工,各负其责,协同配合,杜绝因职责不明晰造成工作推诿扯皮等情况,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依法、规范、有序的征地工作格局。

(二)细化了报批前征地工作程序。在上位法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报批前“七步”程序。对土地现状调查中签字确认、公证机构证据保全和调查结果公示等作出规定,要求同步开展养老保险调查。规定了公示、公告必须采取在公共场所张贴方式,修改后的补偿安置方案须再次公布。明确了应当组织听证的过半数情形要求等。既增强工作可操作性,又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相关前期工作依法完成后,方可提出征收土地申请。

(三)强化前期工作及申请材料的核查。规定拟征地的地方人民政府在提出土地征收申请前,应当组织对征地前期工作情况和申请材料进行核查,核查意见应作为征收土地申请的必备要件。要求市、县级人民政府切实担负起征地主体责任,加强本行政区域内征地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对征地工作情况及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四)强化征地实施及补偿安置的落实。对批准后征地程序实施和补偿安置的落实作出具体规定。明确发布征收土地公告、作出补偿安置决定和落实补偿费、社会保障资金的期限,细化了征收土地公告、补偿安置决定的内容,对补偿安置的落实作出刚性规定及不落实的惩罚性规定。同时,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方案制定、分配比例、收支明细公示等进行了规定。


三、全面做好《办法》的贯彻实施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办法》的规定和要求,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和部门管理职责,对标条款严格执行,同时,要协调解决《办法》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征收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做好征地工作的具体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主动担当,强化协作联动,在各自职能范围内承担土地征收工作的有关职责,形成工作合力,稳妥、有序推进土地征收各项工作。

(二)开展学习宣传。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把《办法》的学习宣传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相结合,与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和双“一号工程”等部署相结合,及时改进工作思路,深化依法行政理念,全力推进土地征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把《办法》作为普法宣传的重要内容,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深入村“两委”进行宣传和讲解,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学、深入学、认真学,切实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手段推进征地工作的能力提升。

(三)完善配套措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抓好对《办法》提出的方向性、原则性条款的细化落实,制定本行政区域、本职能领域内土地征收工作相关的政策措施。对《办法》中“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制定征收土地工作方案,...、矛盾纠纷化解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征收土地档案管理制度”“户最高安置面积标准和具体安置补偿办法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被征地农民就业保障制度”等规定及相关部门职责内容,要抓紧研究,制定细化措施,加快出台一批务实、有效的配套政策,打通《办法》贯彻落实制度的“最后一公里”,确保各项规定落实落地。

(四)做好工作衔接。要统筹谋划前期工作,《办法》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协议签订后两年内要提出征收土地申请,各地要根据年度用地计划,统筹部署、稳妥推进征收土地前期工作,避免出现“超时申请征地、两年后又重启”的被动局面,杜绝“协议征地”“协议圈地”等乱象。要做好施行前后工作程序的衔接,《办法》施行前,已经启动或者完成征地前期工作但未组织报批的,要严格按照新的规定履行工作程序,对收到批准文件还未实施征地的,要严格按照《办法》规定依法发布征收土地公告、作出补偿安置决定和落实补偿安置等。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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