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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冀建村建函﹝2022﹞113号

微信用户3076实施监督 2022-07-04 11:42:54 930阅读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做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冀建村建函﹝2022﹞113号


各市(含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

为加强我省优秀历史文化遗产的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传承和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完善我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体系,现就做好我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科学编制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符合《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注重保持和延续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正确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应当由具有甲级资质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承担,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应当由具有乙级以上资质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承担。保护规划要确定保护原则、内容和重点,划定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界线,并制定相应的保护控制措施,提出保护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和环境要素的分类保护整治要求和利用措施。

二、按期完成保护规划编制及修编工作。根据《河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办法》规定,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所在地城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自批准公布之日起一年内组织编制完成相应的保护规划,并报送省人民政府审批。今年新公布的第五批河北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所在地要落实有关要求,抓紧组织开展保护规划编制,并督促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按规定程序及时报批。前期公布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期限已到期的,所在地要同步启动修编工作。保护规划编制及修编工作应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与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联合工作机制,保护规划期限应与同级国土空间规划一致。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与村庄规划合并编制。

三、加强工作督促指导。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工作,落实保护规划编制单位和编制经费,组建专家团队定期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修编工作进行指导,保护规划完成后要进行专家论证,确保高质量、高水平完成编制及修编工作。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将本地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及修编进度情况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

联系人:程红济  马玉涛  0311-87904572  87903653

邮  箱:cunzhenchu@hebmail.gov.cn 

 

附件: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进度情况统计表.doc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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