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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政策解读

微信用户3028法规政策 2022-05-03 22:32:22 856阅读

一、出台背景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辽宁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将其列为省级重点专项规划之一。规划编制工作正式启动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周密部署下,在省直有关部门、各市(省沈抚示范区)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下,省生态环境厅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聚焦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紧密衔接国家有关规划、我省“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及省级有关专项规划,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立足省情实际,编制形成了《规划》。

二、主要内容

《规划》包括13章、48节,16个专栏,约4万字。第一章至第二章为发展基础和总体要求;第三章至第十二章主要包括10个方面重点任务;第十三章为保障措施。《规划》系统谋划了133项具体工作举措,设置了16个专栏,在结构调整、应对气候变化、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修复、环境风险防控、环境治理能力提升等方面谋划54类重点项目。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维护生态安全,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辽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基本原则:做到六个坚持,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问题导向、环保为民;坚持系统保护、综合施策;坚持精细管理、重点突破;坚持安全为基、防范风险;坚持深化改革、提升能力。

主要目标:到2025年,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一圈一带两区”绿色发展格局总体形成,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稳步提升,环境安全有效保障,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步,美丽辽宁建设取得明显进展,绿色成为辽宁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规划》确定了环境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环境风险防控、生态保护等4类22项主要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13项,预期性指标9项。

(二)重点任务

《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10项重点任务。一是坚持高质量引领,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二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三是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提升环境空气质量。四是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巩固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五是强化陆海统筹,推进美丽海洋建设。六是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提升土壤和农村环境质量。七是加强生态监管,夯实生态安全基底。八是强化风险防控,保障环境安全。九是建设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十是开展全民行动,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三)保障措施

《规划》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推进机制、强化投入保障、落实重大项目、加强实施评估、强化宣传引导6个方面加强规划实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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